20251104 賴祥蔚

從罷免羈押省思假民調

社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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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系資料照)

 隨著2026年地方選舉逼近,因應政黨黨內初選的許多民調陸續出爐,有些民調之間的數據相差甚遠,違反「同時效度」的統計學理,讓人好奇為什麼會這樣,甚至懷疑是假民調。假民調對民主的危害非常大,談起危害民主,不由得令人想起先前高等法院針對罷免不實連署的裁決書內容。

 針對罷免連署涉及不實的羈押處分,反對者認為連署不實最多就是涉及偽造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至於要羈押。但高院的裁決書則是強調:審酌本案所涉偽造提議人名冊,不僅對被冒名人的憲法權利產生危害,更可能影響公職人員的罷免結果,「使我國民主政治基石因而動搖並損及我國選舉制度的健全發展」,其影響程度顯非一般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可比擬,若僅命具保、責付及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高等法院的此一見解,是不是把罷免連署不實無限上綱到了動搖民主政治基石的高度,各界討論頗多。但如果同意此論述,那麼假民調也完全可以同理類推、比照辦理。

 針對甚囂塵上的假民調傳聞,中央選舉委員會以往都是發布新聞稿,「提醒各界勿發布假民調或是不符規定的民調干擾選舉,否則最重將開罰200萬元」。坦白講,比起重大選舉結果的得失,200萬的罰款是否具嚇阻效果不無疑問。更何況到目前為止似乎也沒有假民調被查獲或開罰。

 台灣每逢選舉都會出現很多數據離奇的民調,嚴重脫離最後選舉結果。這到底是民調施測者的功力不夠還是民調造假,除非公權力介入調查,不然恐怕難以釐清。相較之下,涉嫌不實罷免連署者遭到羈押,姑且不論此舉的適切性,其威嚇效果明顯有效。

 參酌高等法院裁決書的內容,以下試著把主要概念換成假民調:審酌本案所涉偽造民調,不僅對全民的憲法權利產生危害,更可能影響公職人員的選舉結果,使我國民主政治基石因而動搖並損及我國選舉制度的健全發展,其影響程度顯非一般偽造文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可比擬,若僅命具保、責付及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依照高等法院邏輯,涉嫌不實罷免連署者該被羈押,那麼涉嫌假民調者該不該被羈押?這能不能促進選舉的健全發展?值得深思。(作者為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