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4

海鷹計畫 海軍建立旋翼機反潛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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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鷹直昇機。(美國海軍官網)
反潛獵鯊:國軍S-2部隊官兵訪問紀錄(國防部)

 在民國60年代,海軍獲得之美海軍除役驅逐艦,大多已實施「艦隊重建及現代化計畫」,重點在強化反潛戰力及電子戰功能,並將01甲板C部位改裝為直升機起降甲板及直升機庫,因而海軍總司令部乃將艦用旋翼反潛機列為建軍目標。由於無法獲得美海軍使用之旋翼反潛機,不得已循商購程序積極籌獲商用直升機,以「海鷹計畫」為代名,由海軍總部計畫署系統分析組承辦。初步選定美國休斯直升機公司之500MD/ASW、貝爾公司之B-206及西德的BO-105等3種機型,分別就其適用性、價格、零附件籌獲、維修成本等綜合考量,再經系統分析後,確定採購休斯公司500MD/ASW直升機12架,議約後簽訂採購合約,卻因而引起一段風波,以致當時主辦單位之主管及承辦參謀一度遭受冤屈,雖然最終還其清白,於私卻已難以補救;於公由於總政戰部呈奉核定,爾後不得與休斯公司有任何採購行為,肇致保養、維修所需零附件與組件必須間接獲得,不僅增加採購經費,甚至影響直升機之妥善率與運用。海鷹計畫原係計畫署研究發展組承辦,經此波折,轉移交由計畫組接辦。當時,500MD/ASW直升機12架已運達高雄港,由於交運前,經送請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檢驗、測試,其中部分項目與合約規範略有差異,涉及是否退貨、重新另造及違約賠償等問題,雖經組長李沅驥上校尋求解決之道,惟有關性能部分,仍有待繼續處理。69年3月1日,余接任計畫組組長,有關違約賠償部分,國防採購組繼續與休斯公司磋商,由於「賠償」或「違約金」有影響公司信譽之虞,休斯公司僅同意以「補償金」為名代替;經一再協調,同意以補價金半數訂購基本型500MD直升機1架,專供基礎飛行訓練之用。

 早於民國66年9月1日,艦隊直升機隊成立,即著手規劃並推動左營港之陸上基地基礎工程等先期整備事宜,俾能與直升機獲得時程密切配合。此外,同時進行艦基整備、陸基整建、人員訓練等三大重點工作,每項重點並包含眾多繁雜細項。其中最重要是軍艦航行中,在飛行甲板降落的技術,因與陸上降落,觀念上差異很大,飛行官必須具備不同的概念與操作技巧。乃與美國LSI公司(Logistic Service International)簽約執行協訓。

 海鷹計畫於民國70年8月10日舉行結案檢討會,並對執行有功人員議獎,艦隊直升機隊也逐步培訓旋翼機飛行官、航電及機械等地勤人員,踏出第一步。經歷漫長、艱辛歲月,海軍終於達成建立空中反潛戰力之初步目標。

 早在民國70年初,計畫組即蒐集歐美各國現役大型直升機資料,為籌獲陸基旋翼反潛機預作準備。多家直升機製造廠來部簡報說明,包括義大利Italy Aircraft、美國Sikorsky、GE-Bendix就SH-3D;Vantage說明S-61D、SH-3H、UH-60A、SH-60B等大型直升機性能比較,以及ASH-3H性能,其中SH-3H及UH-60A分別為美海軍及陸軍現役之機型;美國Bell公司則簡報商用214ST直升機雛型等,對反潛直升機獲得更多瞭解,有利後續對反潛直升機選擇作業。為實地深入瞭解各廠家產品性能,經呈奉國防部核准,由海軍和空軍組成訪廠專案小組,前赴義、美廠家參訪,瞭解實際狀況及產品性能,供選定機型之參考。

 民國71年1月22日,海軍總司令鄒堅上將核定陸基反潛直升機籌獲案,以「神鷹計畫」為代名,編成神鷹計畫先期作業任務編組,納編海軍總部、艦令部、艦隊直升機隊等3個階層相關人員,積極展開先期作業。

 嗣經參考赴歐、美訪廠專案小組之參訪報告,考量獲得之可行性,決定以美海軍現用UH-60A為籌獲之目標。然協調美海軍未獲同意,Sikorsky公司建議改用S-70C(M)為代名,終獲得美國防部同意循商購程序辦理,並於民國72年簽訂採購合約。79年7月19日,首批交機,80年7月1日,艦隊直升機隊擴編為直升機大隊,編制500MD/ASW機9架及S-70C(M)機12架。

 在業管幕僚結合基層實務工作人員合力精心評估、策劃,提出最佳可行方案,長官下達決心,編成海鷹、神鷹兩個計畫先期作業小組,納編人員參與作業;再經基層單位按照實施計畫執行先期整編工作,飛行人員配合獲得時程,按時完成訓練,歷經長達14年,海軍初步建立了一支略具規模的旋翼反潛機部隊。

(三之二,摘自國防部《反潛獵鯊》;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