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4林偉信/台北報導

宮主討20萬打死信徒 判9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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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無極慈聖宮的主持人蔡淑珍,在民國111年因為認為顧姓信徒欠她宗教團體參拜活動的錢,拿木棒、鐵鎚、抓耙子猛力打死顧男,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無極慈聖宮的主持人蔡淑珍,民國111年因為了催討顧姓信徒積欠辦法事的「蓮花金」20萬元,竟持木棒、鐵鎚痛毆顧男,還逼顧男簽下本票、交出銀行提款卡及密碼,指示信徒盜領顧男3386元,再將傷痕累累的顧男丟包公園致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蔡女徒刑9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蔡女不滿顧男積欠法事錢、蓮花金20萬元,未依約還款,111年1月5日,她拿木棒、鐵鎚、搔癢用的抓耙子,連續毆打顧男,還不斷痛罵「你是不是一個男子漢」,顧男跪在宮廟裡面不敢反抗。

 蔡女見顧男右耳流血、衣服沾染血跡,仍每隔20至30分鐘,持木棍、塑膠按摩板,持續痛打顧的手心、屁股,期間逼顧男交出2張銀行提款卡與密碼後,指示同居人梁男、魏姓男信徒2人拿提款卡領錢,但僅領出3386元。

 1月6日上午8時,顧男打算自行從無極慈聖宮離去,卻因傷重已無力行走,多次癱軟在地,蔡女竟未將他送醫治療,反而將他拖行至高雄市鳳山區臨海街20巷附近公園棄置,顧男延誤就醫,因大量出血,導致創傷性休克而死亡。

 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公園裡有男屍,循線查獲蔡女,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蔡、梁、魏3人。一審高雄地院以蔡女犯行影響社會治安,造成顧男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情節嚴重,依傷害致死罪重判蔡女10年。另蔡女同居人梁男,與魏姓信徒2人依竊盜罪各判3月徒刑,2男因對命案不知情,命案部分皆判無罪。

 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蔡女9年6月徒刑,梁男則獲改判無罪,魏男依竊盜罪判刑3月確定。蔡女再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蔡判刑9年6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