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獨裁 誰定義
社會觀察
民主被泛綠陣營認為是台灣政治的驕傲,甚而是照亮大陸自由的燈塔。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一句「俄國總統普丁非獨裁者」,瞬間被綠營撿到槍,猛攻她今後與中共政權交往勢必無視人權。
泛綠陣營近年炮火對準中共政權,抨擊共產黨一黨專政,習近平是獨裁者。我援用符合民主政治實情的3個標準,同時按照同一標準,來審視賴清德總統上任後的作為是否吻合民主規範。
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說的民有、民治、民享是判斷民主的一般性標準。但「民有」到底是人民擁有政府或政府屬於人民;政府逕向人民負責亦或基於人民同意,至今各說各話。「民治」呢?指人民自行治理嗎?自治是指地方分權嗎?跟委託或間接治理又該如何區分,也存有不少爭議。「民享」看似較無爭議,但民之所欲,真的常在領導人的心中嗎?多數統治真的可以多數作主嗎?賴總統的得票率不過4成,相對投票率7成,他其實只拿到全民約2成8的選票支持。反觀他上任後無視少數執政的霸道作為,民有、民治、民享的虛弱不言可喻。
專業性的民主判斷呢?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德對民主的定義是「用以達成各項政治決定的一套制度安排,在此一制度中,每一個體經由競取選票而獲得權力。」而當前民主國家強調符合民主政治的三項實情是:競選者透過公開競爭方式取得權力、當選人決定並執行政策、一般公民既能產生又能更替政府。鄭麗文認為俄國總統普丁非獨裁者是基於此一民主判斷標準。普丁執政是很強勢,但他取得權力的方式不能說不符合民主政治程序。我們談論民主政治豈能不就事論事?
民主政治判斷的第三種理論是「本質上可爭議說」。民主政治不但可爭議,實際上已有爭議,所謂公民參與政治是指一般公民間接參與政府決策的各種動員性行為,究竟是經由一般人民控制政治菁英,或是政治菁英控制一般公民,至今也止於經驗檢定或邏輯推理,而且眾說紛紜,更不用說孰是孰非了。中共政權的集中民主,我們可以不喜歡,但遽然判定它必然不優於代議民主,不免失之理性。
當然兩岸如果要講和平統一,中共政權不能無視台灣經由1996年總統直選後的現況,而中國大陸在憲政制度上明定的一黨專政,台灣人民勢必難以接受。民主和獨裁各有真意,解決之道無它,放下情緒,洗耳傾聽,相互對話,求同存異,如此而已。(作者為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