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剝奪的何止是陸配參政權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0日回應「陸配在台參政權已死」的問題,稱「目前很可能就是這樣的結果」。預計明年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陸配李貞秀,表態將在立法院的切結書簽署「沒有雙重國籍」,竟被內政部長劉世芳「否決」,強調《國籍法》規定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沒有切結等辦法。民進黨官員長期自充「大法官」,以自己的意識形態來解釋憲政法律規範,如今還把手伸進立法院,可謂無法無天。
從鄧萬華等陸配村里長因「未放棄大陸國籍」遭解除職務,筆者即斷言,依民進黨政府自創的憲政邏輯,「陸配在台恐永無參政權」。因為賴總統在「團結十講」第三講即有所鋪陳,他聲稱「歷經7次的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即隱含「中華民國」為與大陸完全無關的「另一個國家」之涵義,大陸地區為「外國」,大陸地區人民為「外國人」。
緊接著劉世芳語出驚人,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梁文傑接力,指稱「對我們政府來講,中華人民共和國確實存在」。這三人的「三部曲」目的便是替賴政府「兩國互不隸屬」與「敵國論」建構顛覆現有憲政理論對兩岸定位的「新潮流解釋」。
這套「新解」的濫觴,起自蔡英文時代末期,陸委會對於民眾黨擬提名陸配徐春鶯列不分區立委的應對說詞,即否定了《憲法》及《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一國兩區」定位。劉世芳24日在立院應詢,進一步偷換概念,直指「如果大陸地區不叫外國的話,等於是變相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就是為何內政部與陸委會緊抓《國籍法》第20條,宣稱適用於陸配的真實用意。同時也說明了,何以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一國兩區」之說,明明是符合憲政體制的見解,竟遭綠營瘋狂圍剿的原因。
民進黨官員不斷拿具有雙重國籍人士在台擔任公職應放棄原另一國籍,來為剝奪陸配參政權作辯護,實為混淆視聽。兩岸在法理上均視對方居民為「中國公民」,便無「放棄國籍」的做法,陸配亦非比照外國人透過歸化程序轉換身分,當然不適用《國籍法》。且按《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兩岸條例》具有憲法位階的特別法性質,更不能以《國籍法》加以混用或架空。
民進黨政府「裝蒜」的結果,就是明知陸配不可能取得陸方開出的「放棄國籍證明」,又要硬幹到底,擺明要犧牲陸配權利作為政治祭旗,為其無法實現的「台獨」夢自欺欺人,目無法紀、操弄民粹,十足無賴。台灣自家人陸配參政權遭惡意否定,已死的其實是民進黨成天掛在嘴邊的民主、自由、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