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速限為斂財
直言
全國各地道路的最高速限普遍偏低,加上測速相機過多,導致許多國人因此被開罰單,讓許多人紛紛跳出來痛批政府斂財。交通部長陳世凱辯稱:車子性能越來越好、路越改越好,但人被車子撞到的耐受度永遠不會改變,人不會變鋼鐵人。
部長的論點是速限設定較低,可以保護行人安全,藉此護航現行各地速限與測速的合理性。這樣的論點能成立嗎?
而根據交大教授曾平毅的研究,在台北新北之間的華中橋、華江橋等5座橋,最高速限40公里,竟分別有85%至93%的機車騎士超速行駛,試問,在沒有保護突然出現行人的理由之下,設定一個會讓8到9成的人都超速的最高速限,這不是斂財,甚麼才是斂財? 所以像這種橋梁,乃至於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還有許多杳無人跡的山路的最高速限,當然都應該檢視多數駕駛的自由車流速率後,加以提高,在國際上通常是以85分位為標準,就是這條道路沒有設定速限之下,85%的駕駛不看儀表板憑直覺開,也都不會超過的速率,以此作為最高速限,才符合多數用路人的需求。
市區道路若是三到四線車道,可將緊鄰巷弄的外線車道設定較低的最高速限,但內線車道最高速限則可以提高到時速六、七十公里,不需要為了外線車道全壓低至四、五十公里,沒必要為了少數駕駛的慢速習慣,強迫所有人都慢慢開。
很多時候政府要消除民怨真的沒那麼難,就看願不願意減少每年的鉅額罰款收入了。(作者為新黨輿情中心主任、中華捍衛青年權益協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