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重建預算 270億全額過關
立法院會2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預算規模270億元一毛未刪也未凍結,同時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要求行政院長2個月內赴立院專案報告災後重建。朝野立委皆表示,這是中央跟地方共同承擔的責任,一起守護花蓮人民生命財產。
9月23日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風雨影響,導致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重創花蓮光復鄉等地區,為有效、迅速推動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立法院會10月31日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300億元。
院會昨三讀通過特別預算,歲出金額為270億元,預留後續額度30億元,預算執行從114年至119年止。院會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民眾黨團提案,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壩體安全性、上游土砂去化、短期與中長期治理規畫進度、經費需求與後續整體治理策略等事項,要求行政院長2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藍委傅崐萁表示,感謝立法院同事協助災民恢復生活,希望行政院能讓災民安心入睡。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表示,這是中央跟地方共同承擔的責任,一起守護花蓮人民生命財產。綠委沈伯洋則說,希望特別預算通過後,地方可以加速盤點災民需求。
對此,花蓮縣政府感謝立法院朝野跨黨派支持,特別條例編列內容涵蓋農業復原、電力系統強化、水利與道路修復、公共建設、住宅重建及社會復原等11項工作,由中央部會依權責推動,縣府將全力配合,建請中央盡速訂定補助基準與申請方式,並至地方舉辦說明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