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0林偉信/台北報導

提出中英版意見書 大法官公開決裂

3位大法官指應依憲補足缺額 而非另創「權力運作模式」 凸顯守法與毀憲的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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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大法官19日提出中英文版本的法律意見書,要讓全世界看到台灣司法現狀。圖為憲法法庭5月12日召開114憲立字第1號聲請案公開說明會。(本報資料照片)

呂太郎等5位大法官署名公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後,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大法官19日隨即在司法院記者室,提出中英文版本的法律意見書,要讓全世界看到台灣司法現狀。事實上蔡宗珍從本案受理後多次拒絕參與評議,2個月前更是公開發出聲明稿強調,基於守護憲法的義務,不應參與案件的違法評議與判決,昨日判決出爐後更是公然決裂,開戰另5位大法官,這場司法風暴恐有後續核彈級的效應,也凸顯守法與毀憲的憲政危機。

 看似「大法官茶壺內」的風暴,要回到去年底《憲法訴訟法》修法後,明定憲法法庭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因懸缺的7位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卡關,目前8位大法官無法作成違憲判決,但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陳忠五及尤伯祥、呂太郎等大法官,分別在先前不受理案件的裁定意見書內,批評憲訴法不符憲法規定,4位大法官態度一致,似乎要強渡關山、審理案件。

 之後,已卸任大法官的黃虹霞也加入戰局,她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痛批憲法法庭怠忽職守,《鏡報》評論也引述她的論點,批憲訴法只是個法律,大法官們不用遵守,此外特定顏色的媒體及民間社團也持續帶風向,讓沒有跳出來說話的大法官們備受壓力。

 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今年10月8日曾發聲明稿表示,應遵守「10名大法官門檻」的修法後規定,現行有效的憲訴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目前8位大法官無法作成違憲判決,但另5位大法官昨仍自行作成違憲判決。

 眼見木已成舟,蔡宗珍等人發表中文及英文新聞稿及不同意判決的法律意見書,強調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的現實困境,是因大法官缺額的事實層面,而非規範層面的法律設計,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7位大法官缺額,而非以違法、違憲方式否定現行法律,另創不具正當性的「權力運作模式」。

 3人特別強調,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唯一正當且成本最低之路徑,仍在於各憲法機關恪守憲法、遵循有效法律,履行其憲法忠誠義務,而非以違法擴權方式回應憲政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