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袁茵、王千豪/台北報導

彈劾總統列院會議程 綠嗆犯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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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23日通過彈劾賴清德總統案,並排入26日立法院會議程。圖為賴總統23日在總統府內主持「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議」。(總統府提供)

 藍白23日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中,通過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各自領銜提出的彈劾賴清德總統案,並排入26日院會議程。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說,將繼續溝通彈劾日程規畫草案,待26日黨團大會通過後定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則反嗆藍白分不清罷免與彈劾,賴總統犯了什麼罪要被彈劾?

 針對在野黨立委聯手提案彈劾賴總統,且將依法邀被彈劾人到立院列席說明。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表示,「只要是合法合憲以及完備的程序,我們都會給予尊重。」

 立法院昨召開程序委員會,國民黨、民眾黨以人數優勢通過白委劉書彬提案,將兩黨各自提出的彈劾賴清德總統案分別列入26日院會議程報告事項,並交由全院委員會併案審查。

 羅智強表示,彈劾的日程規畫草案已出爐,細部會與民眾黨再協調,待26日國民黨團大會通過後定案。目前方向包括召開不只一次的全院委員會,邀賴清德到立院說明,且傾向在立院開彈劾公聽會,以及全國一系列凝聚「憲政守護力量」行動,投票前再開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賴說明,預計明年5月20日前後表決。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批評,國民黨「彈劾、罷免傻傻分不清」,過去前總統陳水扁執政因朝小野大,國會曾3度於2006年提罷免案,理由無非是陳水扁縱容弊案、貪汙舞弊等,這次藍白分別提彈劾案,關鍵詞是違憲失職。

 鍾佳濱解釋,罷免是追究總統的政治責任,但彈劾必須以違法為前提。《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因為總統在刑事上責任無法透過一般法庭審理,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才需由立院向憲法法庭提彈劾,藍白卻僅概括稱賴總統違憲失職,「等著看藍白如何說跟全國說明,賴總統犯了哪一個罪?以至於要提出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