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林偉信/台北報導

法官論壇炮火不斷 基層開轟踐踏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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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論壇》持續有法官發表不同看法,有人說,大法官現在這樣搞,弄到需要人家連署來拯救,真的就只是把司法公信力踩在腳底下而已。圖為司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19日判決修法後的《憲法訴訟法》違憲,連日數百位律師及法律學者連署相挺,但《法官論壇》持續有法官發表不同看法。有人說,大法官真的要宣告違憲,等湊齊10位大法官,人數夠了,狠狠地去罵立法院,說立法院禍國殃民,但現在這樣搞,弄到需要人家連署來拯救,真的就只是把司法公信力踩在腳底下而已。

 5位大法官排除其他3位大法官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爭議持續發酵,有人在《法官論壇》貼文質疑,現有8位大法官中,7位大法官不出席,只有代理院長謝銘洋出席評議,也可以通過釋憲,是這樣的道理嗎?也有法官分析,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應該是支持修正後的憲訴法是合憲,但是謝銘洋等大法官自創「把3個大法官排除」的這種神奇的規則了,只能說,憲法被這5位大法官踐踏的很徹底。

 有法官也不認為修正後的憲訴法有違憲,但指判斷修正後的憲訴法合不合憲,確實是憲法法庭的權限,但現在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形式上就是合法有效的《憲訴法》,大法官真的要宣告違憲等湊齊10個人,人數夠了,判決違憲那是大法官的權力,大家會邊罵邊遵守,不會質疑大法官憲判的效力。

 還有法官說,目前8位大法官分成兩派,一方說你就是有義務要來,但事實上就是要求對方,違背「自身法確信」,來參加你這個違反修正後憲法訴訟法的評議,然後,出一份自己認為對的評議結果,還要叫人家背書,但一方是基於「自身法確信」,就是要先遵守修正後的憲法訴訟法,你既然沒有10個人,當然不是合法的評議程序,「我當然沒有義務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