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3陳薏云、王千豪/台北報導

SIM卡之亂 藍批NCC擾民還甩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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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挨批擾民。(杜宜諳攝)

 本報2日獨家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證明後才能補卡,藍委質疑「換電話號碼比換身分證」還麻煩,政府打詐方向錯誤,只會擾民。NCC昨先是澄清電信業者誤解,挨批沒肩膀、出包就甩鍋,下午與業者開會討論後,決定採取從寬認定。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要求電信三雄即起實施「史上最嚴格」換補SIM卡措施,遺失得先到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挨批擾民。

 藍委王鴻薇昨痛批,NCC已非第一次觸犯眾怒,顯然去年「750之亂」還沒記取教訓,打詐無力推出擾民政策,民怨炸鍋,重蹈覆轍。

 「換電話號碼比換身分證還麻煩!」藍委黃健豪則認為,NCC打詐方向錯誤,舊的SIM卡廢棄後,詐團便無法使用,換卡根本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真正打擊電信詐騙就是落實實名制認證,讓詐騙集團無法用人頭來辦手機號碼。

 藍委葛如鈞也說,新制連親友間贈與手機都要有證明,無異是將打詐責任轉嫁給全民,荒謬至極,下一步是不是買手機要登記指紋?鈔票上寫電話號碼?轉帳前還要對ATM講通關密語?

 NCC昨緊急澄清,只是要求電信業者加強把關換卡,並非一定要報案取得遺失證明,還反指「三大電信業者搞烏龍」;對此,黃健豪痛批,NCC身為主管機關,政策出包惹民怨就應承擔認錯,而不是推給電信業者,「這樣怎麼讓人瞧得起?」

 綠委許智傑昨則替NCC緩頰,表示SIM卡、銀行帳戶都是詐騙及個人資料外洩主要管道,需要民眾配合之處,希望國人多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