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3温予菱/台中報導

缺錢企業主被利誘 淪洗錢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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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中打2日表示,徐姓主嫌為首的洗錢集團利誘經營不善的公司負責人交出帳戶供詐團等使用,初估有22位企業主淪洗錢集團成員。(刑事局中打提供/温予菱台中傳真)

 以29歲徐姓主嫌為首的23人洗錢集團,透過旗下1間資本額300萬元、領有金融不動產營業登記的公司,以代辦融資名義主動接觸經營不善的缺錢公司負責人,除幫助借款,更採0.2%抽成,利誘交出公司帳戶供詐團等使用,初估共有22位包含文創教具、貿易及綠能等企業主淪洗錢集團成員,警訊後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日表示,運用165資料庫大數據分析,清查數名遭假投資詐騙被害人透過第三方支付管道交付遭詐騙款項案件後,發現款項均流入特定公司帳戶。

 刑事局中打說,該洗錢集團透過合法經營登記的公司,以代辦融資名義,鎖定中小企業主動聯繫行銷,為有借款需求的公司向合法融資公司擔保及協助申貸,期間詐團伺機接觸經營不善的公司負責人,並以可額外獲利抽成0.2%、減輕還款壓力為由,引誘公司負責人與洗錢集團合作。

 該洗錢集團使用被誘企業主公司帳戶與第三方支付業者簽約,再將代收款程式碼提供給詐騙集團及博弈娛樂城使用,透過串接「假投資網頁」與博弈網站收取詐欺及博弈款項,共同從事洗錢犯行,經統計至少有22位企業主淪為洗錢集團成員,產業涵蓋文創教具、貿易及綠能等,其中3、4位僅20多歲。

 刑事局中打表示,去年10月、11月分批赴新竹市、嘉義市等地執行搜索及拘提行動,逮捕徐嫌等23人到案,查扣現金37萬餘元、2輛汽車等,初估自去年4月至11月間,累計洗錢金額超過25億元,全案訊後依《詐防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賭博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陸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