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5羅亦晽/花蓮報導

花蓮66校 砸1.5億改造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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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爭取教育部3年計畫經費,斥資逾1.5億元整修縣內66所學校、184間廁所,運用自然採光與柔光照明,營造乾淨、明亮及舒適空間。(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優化校園學習設施,自民國108年起自籌經費協助學校汰換老舊燈具為高效能節能燈具,提升照明品質及用電效率,去年更爭取教育部3年計畫經費挹注,斥資逾1.5億元整修縣內66所學校共184間廁所,並增設無障礙廁間及性別友善廁所,打造友善學習環境。

 花蓮校園老舊廁所常發生牆面剝落、排水不良及通風不佳等問題,影響師生健康,經縣府爭取教育部「114至116年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挹注1.17億元,並配合自籌4000萬元修繕富里國中等66所學校共184間廁所。

 縣府教育處長翁書敏表示,計畫目的是從根本解決廁所排水、異味和安全等積弊,透過地壁面更新、管線優化及採光排風改善,確保校園最基礎的衛生環境,也降低後續維護成本,同時增加無障礙廁間及性別友善廁所,保障師生享有平等、友善的使用環境,讓廁所從「必要空間」轉變為「友善學習環境」的一部分。

 另外,縣府7年前透過中央挹注及自籌經費,逐年協助各國中小學校,把耗能偏高的老舊燈具改為高效能節能燈具,提升教室與校園公共空間的照明品質及用電效率。

 教育處指出,中央補助經費有額度限制,每盞燈具補助二分之一、最高500元,每校補助上限4萬元,為確保偏鄉學校不因經費不足影響校園照明改善進度,逐年自籌經費補足不足之處。

 教育處去年在中央補助款近69.5萬元及自籌227萬元下,替縣內22所學校共汰換2812盞老舊燈,未來會繼續透過相關補助計畫協助各校改善基礎設備,讓學習環境更加穩定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