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直播嗆斬首 恐嚇罪起訴
陳之漢稱無恐嚇之意 痛罵無言論自由 臉書發文「果然黨檢媒三位一體不是蓋的」
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5日晚間直播時,公開講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遭網友舉發。陳之漢喊冤,只是回應網友留言,沒有恐嚇的意思,但新北地檢署認為,陳之漢惡意延伸新聞報導所用軍事術語「斬首行動」為砍下賴清德總統首級,危害公安及總統生命安全,9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陳之漢。
去年10月5日晚間9時,陳之漢於Youtube「館長惡名昭彰」頻道直播表示,「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許多網友看不下,氣憤的向警方檢舉。刑事局蒐證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依煽惑他人犯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諭知15萬元交保。
陳之漢交保後稱,當時沒有恐嚇的意思,也沒辦法叫解放軍來打台灣,僅是回應網友留言。他質疑,「有人幫黃國昌辦喪禮、拿蔣萬安死亡照,說要砍江啟臣的頭」,卻沒半個人被辦。一般恐嚇案件都是到派出所、分局說明,卻硬要他來刑事局,「刑事警察局好大,我好怕」。
他更痛罵民進黨沒有言論自由,「什麼案子辦得最勤?反對民進黨的案子,只要你站在民進黨對立面,辦案速度就是這麼快。」昨日獲悉被起訴後,他在臉書發文「被民進黨賴清德用恐嚇罪起訴,果然黨檢媒三位一體不是蓋的」。
新北檢起訴指出,陳之漢明知直播有大量支持者及反對者觀看,竟將新聞報導所用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延伸成將賴清德總統頭顱砍下的具體犯罪行為,已超脫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範圍,且明確表達「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所為逾越社會相當性,難認仍受言論自由保護。
新北檢表示,陳之漢明確表達他的政治立場,身為知名網紅,具有相當程度渲染力,直播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並不因為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人潮聚集,若他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該訊息一旦為公眾知悉,勢必造成公眾恐慌。
新北檢說,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陳之漢言行已構成恐嚇公安,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範疇,屬刑事不法行為,9日依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