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0王志偉/花蓮報導

課後輔導費未調 花蓮縣府研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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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教師團體呼籲各級學校課輔鐘點費一併調整,教育處回應將積極處理。(王志偉攝)

 教育部去年12月宣布將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不過,花蓮教育團體9日指出,課後輔導鐘點費並未同步調整,恐違反《勞動基準法》,甚至出現「加班費低於上班鐘點費」的不合理現象。對此,花蓮縣政府表示,將通盤檢討,並參考其他縣市作法研議改善。

 花蓮縣教師會與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聯合指出,教育部於114年12月宣布調漲高國中小教師鐘點費及導師費,其中國小鐘點費調升至405元、國中455元、高中職505元。卻未一併檢討、調整擔任高國中小及幼兒園課後課業輔導、課後照顧的教師與教保員鐘點費,形成制度落差。

 教師團體說明,依《勞基法》規定,幼兒園兒童課後留園、國小課後照顧、國中及高中第八節課後輔導等,均屬加班性質之勞務,加班鐘點費應高於平日每小時工資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為450元,國小及幼兒園為400元,性質上屬加班費;但在兼任、代課鐘點費調漲後,國中為455元、國小405元,反而出現加班時段鐘點費低於正常上班鐘點費的情況,顯然不合理。

 兩工會批評,教育部這波調漲「為德不卒,未通盤考量」,呼籲花蓮縣府邀請縣內教師相關工會共同研商修訂相關要點及計畫,同步調漲高中職以下教師、教保員的課後課業輔導、照顧等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