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系統調整 退休金暫發原俸半年
藍轟以拖待變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與物價連動機制。銓敘部表示,需重新審定近18萬名已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正調整作業系統,推估約需半年,在完成重新審定前,暫先依原規定發給退休金,待系統修正完成,就會依規定辦理。藍委則批評銓敘部「以拖待變」,作業根本沒那麼複雜改參數就好,不需要半年。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明定自113年起停砍公務人員年金,且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2日邀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銓敘部長施能傑等人專題報告並備詢。
銓敘部指出,今年1月2日已下達通案執行措施,退休公務員於法律生效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改以退撫法附表三所列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於法律生效前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則仍應依原規定辦理。
銓敘部提到,因有近18萬已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需重新審定,銓敘部正依新修正規定調整作業系統,時程推估約需半年,因此在完成重新審定前,暫先依原規定發給退休金,待系統修正完成,就會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職)所得,再依規定辦理。
針對月退隨CPI調整部分,銓敘部表示,適用對象為調整方案實施時,仍在支領定期退撫給與者,包括修法前、後退休生效者都適用。
劉建忻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因修法規定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使考試院難以順遂推行使基金永續的憲定職掌,因此考試院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判決前,銓敘部將秉於合法合憲原則,執行各項作業,待完成相關審定作業後,即得依規定辦理。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銓敘部就是要以拖待變,就是要等半年時間,屆時讓大法官對軍公教退休金停砍法案,做出暫時處分或者宣告違憲,而據她了解,作業系統沒有這麼複雜,只需要改參數而已,根本不需要半年時間,僅1至2個月就充裕,銓敘部的說法完全無法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