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聘外籍護佐 最快4月上路
中央將修法 目標增加2000名人力
護理師不足導致醫院有床卻開不出來。因應護理人力荒,衛福部將開放醫院聘雇外籍護佐和照服員,協助急性病房護理師照顧病患,提升照護品質,最快今年4、5月有望上路,目標至民國119年新增2000名人力。
目前僅長照機構可以聘雇外籍照服員,協助照顧住民。衛福部長石崇良說明,整體目標是建立更明確的「分級分工」,讓外籍照護人員能在醫院端合法、清楚地執行工作,減輕護理人員長期負擔,能更專注在專業工作上。
勞動部日前公布《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未將外籍護佐納入。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示,相關意見已送交勞動部,預計勞動部今年2、3月進行第二輪修法,若順利,最快4、5月草案公布後,醫院就可以合法聘雇外籍人力。
照護司說明,外籍照護人員分兩類,來源也不同。目前規畫「外籍護佐」由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但未考取護理執照的僑外生擔任,分擔護理師工作,如協助家屬學習換尿布、翻身、擦澡等,但侵入性行為如打針、抽血、協助醫療手術等,則完全禁止。
未來將進一步制定並公告護佐工作規範,明確界定可執行與禁限清單。照護司表示,現行限制較多,護佐工作內容與照服員相似,將評估是否擴大,包括外用藥處理、換藥、壓瘡評估、檢體採集協助等,以符合臨床實務需求。
「外籍照服員」則為在台經驗豐富的資深移工,需具備照服員資格、語言能力與技術訓練才能進入醫院急性病房。照護司強調,制度目的在於畢業留才,並非取代本國照護人力,而是補上整體量能缺口。
照護司指出,將持續與長照司、醫護團體整理需求與建議。若修法順利,目標119年前為台灣增加約2000名外籍護佐與照服員,使護理師能更專注於專業工作,提升臨床品質與病患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