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7報導許雅淳、陳志賢

王夢麟酒駕遭起訴 認錯「我逞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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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夢麟上月29日清晨酒駕,16日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資料照片)

 王夢麟上月29日清晨酒駕,他在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駕駛自小客車時,不慎撞擊路邊清潔隊的手推車與路燈桿,警方到場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73,隨即被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訊後裁定2萬元交保,16日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對此,王夢麟16日受訪表示,「起訴了?好,沒關係,平常心,本來就應該被起訴」,也低調說:「做了就做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本身就是事實。」

 72歲的他近來深刻自我反省,直言之前還以為自己是4、50歲的身體,「我是逞強,我現在72歲了,胃裡的酒精轉換(新陳代謝)都弱下來了」,他憶起當晚跟2個友人喝一瓶威士忌,「早上7、8點多才起來開車,掃地的推車剛好比較出來一點,我就撞上了,速度也不快,我時速30幾公里。」

 曾寫信勸戒王夢麟戒酒的女兒,日前發聲怒罵爸爸的行為,「完全無法原諒!」有網友見狀緩頰「誰人無過」,王夢麟女兒則憤怒回:「不用同情他,他沒資格」,甚至也無奈表示,「如果管得住脫韁野馬,我們也不會如此身心俱疲了。」(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