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核廢選址 公投範圍縮至鄉鎮
經濟部研擬處置草案 設回頭機制
核廢處置為重啟核能重要關卡,經濟部正研擬《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條例》草案,據了解有別低放條例,將引進「回頭機制」、縮小公投範圍至鄉鎮層級,破解過去因縣市首長拒絕公投衍生場址選定延宕僵局。不過,學者認為,選定高放核廢最終處置場址應由中央單位主導,並提出具吸引力的配套才能解決困境。
高放核廢就是用過的燃料棒,《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條例》草案納入「回頭機制」,主因是過去在低放核廢最終場址選址時,村民同意設置,但台東縣政府不配合公投,當時負責單位分屬原能會(核安會前身)、經濟部、台電,衍生不同機關協調指揮問題,為亡羊補牢,草案納入「回頭機制」,除場址推動受阻,會有當責單位出面處理,若在地方公投中未獲通過,經檢討與社會溝通後,行政機關仍可再次將該地納入考量。
此外,現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範,當候選場址出爐後,所在地的縣市政府須辦理地方性公投,不過,在高放核廢最終場址上,可望縮小範圍至關連性較高的鄉鎮為範圍,以降低地方政府因政治選票壓力而抵制的機率,確保核廢處理程序能實質進入民意表決階段。
建立「回頭機制」、縮小公投範圍,是否意味台東達仁、金門烏坵可望成為高放核廢最終場址,經濟部並未回應,但強調已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責成台電盡速撰寫再運轉報告,並按部就班完成自主安全檢查,同時指出目前尚無高放選址條例版本,台電將參考國際經驗,並持開放的態度面對問題。
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認為,僅縮小公投範圍至鄉鎮層級恐過於簡化問題,關鍵仍在於政府是否願意主導選址,而非將責任推給地方首長。他直言,過往台東與金門選址失敗主因,是地方政府擔憂選票流失,拒辦公投,若中央不提供具吸引力的配套措施,鄉鎮長同樣會面臨選民壓力而陷入無法推動的困境。
專家指出,目前全球並無高放核廢最終處置場址,推動速度最快的是芬蘭,已有部分場址試運轉中,瑞典也在推動,美國也曾推動但因居民反彈,功虧一簣。
葉宗洸以韓國慶州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場為例,強調韓國政府當初透過跨部會整合,提出包含高額補償金與在地產業振興的完整配套,才贏得在地民眾支持;當時韓國政府提供的專案補償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且規定後續處置場營運收益的一半須直接回饋給地方政府,這種穩定且長期的經費挹注,才讓處置場不再被視為鄰避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