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吳統雄

從王炳忠事件 談林宸佑遭羈押禁見

智庫論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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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中天新聞》採訪畫面)

 近日發生中天記者林宸佑涉國安法遭羈押禁見,使我們必須嚴肅關切3件事:第一、記者和政黨、政治人物與政治實務的關係。第二、賴政權在短短1年內、以極貧乏的理由,極不成比例的小罪名,已逮捕羈押禁見數十人!等於在法律推定無罪期間,就先關起來形成迫害。社會必須進步,以相對標準、與我自己擔任記者經過的風險來看,賴政權的殘酷手段,已經超過戒嚴時期!

 第三、我們一再祝福與期許賴清德成為梅克爾,但賴清德卻一直要成為尹錫悅。蔡英文也曾以國安罪名傳訊過王炳忠,就檢方公布的事證比較,林宸佑的案情比王炳忠輕微太多了。蔡英文對付王炳忠還在法律邊緣,依法問了1天,也就放人了。但賴清德直接把林宸佑關起來再說!

 1980年代國民黨很有錢,現在民進黨很有錢,各政黨都會爭取有影響力的媒體人,包括各種途徑。最近的例證是民進黨或其外圍組織,收買「不禮貌鄉民團」出示金流記錄的過程與截圖。

 當然,記者接不接受收買?是不是必須以接受這類金錢維生?接受了以後會做什麼行為?必然仍有個人差異,必須詳細檢視;而行為是否違法?或即使收費賣偏激、但仍在言論自由範圍以內?更須要調查具體事證。

 檢方指控「記者林宸佑涉嫌提供新台幣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之金額予現役軍人,再由現役軍人交付軍事上有關之資料予大陸人士」而該軍人階級是「中士」。

 此公告本身就充滿問號,新台幣數千元至數萬元能買到什麼機密?一個「中士」又能提供什麼等級的機密?

 以上指控與2017年的王炳忠案,方向完全一致。王炳忠被定性為大型共諜組織案,牽涉金錢更多、指名的大陸接頭人員位階更高,檢察官寫得有如古巴豬灣事件間諜戰布局,精彩刺激!但,經過法院審理、證據檢驗後,發現都是檢察官捕風捉影寫小說,5位涉案人士全部無罪。

 王炳忠被捕當天,仍然依法有律師到場,詢問1天後也無保請回。但林宸佑被捕時似無律師到場,被剝奪了基本人權,又在一天內被羈押禁見,短期內將見不到律師了。參照柯文哲案中的客觀證據:錄音過程中的誘導,以及違法「不錄音偵訊」的恐嚇,林宸佑會遭受到什麼樣的壓力?

 我不知道林宸佑有沒有拿錢辦事,辦的事有沒有違法,如果有,就必須負擔責任,這是未來必須詳細辨正的。唯就司法公正的第一指標,程序正義而言,王林兩案對比,已經是土石流式大崩塌了。

 更危險的在未來,在王炳忠案中,我還看到「力挺台灣司法51分」的法院功能,但在賴清德強勢主導下,法院有向行政權力服從的趨勢。

 台灣經過幾十年的努力,才得減少「押人取供」的劣行,但賴政權1年來已完全推翻這項基本人權,隨便關人如家常便飯。

 我1983年在報社首創民意調查,企畫案中包括當時極為忌諱的議題:萬年國會、解除戒嚴、民族自決…。許多人認為我推此案,一定會被警總請去喝茶。

 後來這些主題,全部都實施了,發揮了改革功能,反而獲得了一座金鼎獎。

 就此,發生了一個極為反諷、沉痛、更必須深思的對比。在環境感知中風聲鶴唳的戒嚴時代,我對當局的諫言—在統治官僚眼中應視為反動,不僅沒有承受迫害,反而受到獎勵。

 在今天環境感知中應是民主法治的自由時代,如果林宸佑和王炳忠一樣,只是單純言論傾向,卻被意識型態過於強烈的檢察官扭曲放大為間諜案,將是何等荒謬!(作者為台灣民調創始人、台美兩地法扶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