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應立即總辭
輿情瞭望
拖延超過一年未決的公視董監事改選,再次陷入僵局,這已是20年來第三次的超過一年未解的董監事爭議;這次立法院更用法律規定來要求政府早點再提董監事名單,不能用提名沒過關、延任而變相留任,把責任再強化在執政黨身上。碰到公視朝野惡鬥,有媒體人建議,公視董監事應該總辭,不但維持參與公共媒體的風骨,僵局也很快可解。
持著要公視董監事總辭這看法的人有三個理由。第一,公視董監事這半年來已經發了兩次聲明,婉轉提醒當局,再來第三次如變總辭,時間剛好。其次,公視的僵局主要責任在執政者,如果這次朝野還不能先討論協商名單,只有公視內部反省才可能讓當局醒過來。第三,公視董監事如都自許為公共媒體的清流,這時候總辭,也能凸顯捍衛公共媒體獨立性的格調。更重要的,立法院修法已過,董監事會不必管執政者要如何抵制或再拖延,或不和在野先協商名單,應就是總辭表態。
立法院會上周五(16日)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原本允許公視董事在未及時改聘情況下「延長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的延任條款。國民黨、民眾黨共同提案,立法院以贊成59票、反對49票表決通過此案。
藍白陣營主張,現行《公共電視法》設有董事延任規定,導致行政部門若未及時提出新任董事名單,舊任董事即可無限期延任,這是制度性漏洞。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指出,第7屆公視董監事任期已於去年5月19日屆滿,依法文化部應於前年11月底前提出新一屆名單完成改聘,但名單超過一年遲未送出,造成董事會長期延任。他認為,原本延任條款是為了協助「有心做事的政府」順利完成改聘,卻在實務上被濫用,淪為行政怠惰的保護傘。
民進黨團則反對修法,立委范雲指出,問題不在於延任制度本身,而在於董事提名屢遭立法院否決。她轉述文化部說法指出,公視董事並非「肥缺」,而是無給職的公共服務志工,藍白長期杯葛提名名單,讓優秀的文化人、企業家與傳播學者在審查過程中屢遭否決與羞辱,導致後續難以再找到願意承擔的人選。
當然,文化部如果不從,不是沒有相應對的辦法,例如到法院去申請暫時狀態,或是研究再提釋憲,都有拖延可能。但輿論希望公視董監事現在就總辭,其實是認為這樣才能給執政黨壓力,同時不受在野的影響,公視董監事既然自詡為公共價值的代表,面對朝野的不理性,或是不尊重公共媒體的獨立性,更應該勇於表態,留下混亂社會中值得肯定的風骨。(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