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校園人車共道須牽行 違者開罰
上下學時段應遵守
台北市多處校園周邊的人行道上,有設置「人車共道」自行車道,並立牌標示上下學時段「請下車牽行」,但國民黨議員詹為元表示,實際狀況多無人遵守「請下車牽行」,以致騎士與學童搶道,險象環生,市府應正視問題並提出具體改善方式。交工處回應,立牌標誌具禁制效果,若於禁止時段騎乘自行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詹為元接獲家長陳情,光復國小光復南路側通學步道,因缺乏人車分流與實體區隔,上下學時段屢見自行車高速通過,導致學童險遭擦撞,校方與導護人員屢次勸導仍未改善。
他指出,現場雖有警力執勤,但主要任務為疏導汽機車臨停秩序,難以同時查處自行車騎士未依規定牽行的行為;北市其他校園周邊的人行道也有類似設計,同樣有交通安全上的隱憂,市府須全面檢視。
詹為元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行車若違規騎乘在騎樓或未開放自行車騎乘的人行道,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若路段同時設置「人車共道」牌面,並限定於部分時段須下車牽行,現行法規並無明確罰則可依,警察與導護人員也僅能採取勸導,導致規範效果有限,實務上幾乎無法管理。
交工處管制設施科長許銓倫說明,經查遵行標誌屬「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所定的禁制標誌,具有禁制效果,若於禁止時段騎乘自行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持續精進檢討自行車騎乘環境,保障行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