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7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商揪政院前科長當共諜 2人起訴

在台發展組織 鎖定政壇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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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前科長胡鵬年(左)被控吸收年輕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在台發展共諜組織,26日起訴移審後繼續被收押。(林偉信攝)

 獲中共聘任為廣州市政協的台商鄭明嘉,被控在民國110年吸收退休後到大陸教書的行政院前科長胡鵬年返台發展共諜組織,檢調去年搜索,2人收押。台灣高檢署26日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鄭、胡,並對鄭求處10年以上重刑;胡因偵查時坦承犯行,檢方建請求處適當刑度,不料昨移審後,胡卻改口否認犯罪,台灣高等法院裁定2人繼續羈押禁見。可抗告。

 高檢署起訴,鄭97年到大陸廣州市創業,為確保在大陸經商利益,他從105年起陸續擔任中共統戰部外圍組織「廣州台灣青年之家」會長及「廣東海外聯誼會」青年部副主任,並獲聘為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

 鄭男在110年吸收退休赴陸從事教職的行政院前公關科長、國會聯絡人胡鵬年,利用胡為求保全在大陸任教的弱點,安排胡面晤統戰部官員兼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小組陳姓幹部,由陳直接交付任務,要求吸收我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藉此掌握政府部門及政治人物動態。

 鄭、胡多次回台為中共統戰部發展組織,接觸對象涵蓋里長、退休公務員及國防部承包商等,2人也要求接觸對象赴陸與陳姓幹部面晤,再由陳認證並交付任務,雖多數遭接觸對象拒絕而未得逞,但已對國安造成重大危害。

 檢調去年9月起連續發動4波搜索,鄭、胡遭羈押禁見迄今,高檢署昨偵查終結,以鄭、胡犯《國安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提起公訴;因鄭矢口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至少10年以上徒刑。昨移審,高院法官訊問鄭男,他仍否認犯罪,但原本在偵查時認罪的胡男卻翻供,否認犯行。法官認為2人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調查局指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過去多吸收我方曾接觸軍事機密的現退役軍人,但本案中共吸收拉攏對象則鎖定年輕的政治工作者,盼藉由他們潛藏在我黨政部門及民意機構,伺機刺探、收集機敏資訊以換取報酬,顯見中共情工手法不斷進化,調查局將精進偵查作為,遏止中共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