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助理 將加薪5千元 住宅法無爭議 輕騎過關
立法院30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住宅法》、《藥事法》及攸關國會助理加薪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其中國會助理加薪案,綠營發動車輪戰冗長發言,主張藍白推動修法是以助理加薪之名行除罪化之實;藍白則反嗆,行政院當初同樣將助理費定義為補助費,難道也是除罪化幫凶?
《立法院組織法》三讀條文明定,助理工資納入立委補助費用,並按立委每年歲費5倍為總額。以今年各立委公費助理費每月預算47萬2760元計算,修法後增為約54萬7600元,以公費助理14人來計,平均每位助理可加薪約5000元。為防淪為立委大水庫,三讀條文也明訂助理工資及相關加給,皆由立法院代理立委給付。
朝野對《住宅法》修正案較無爭議,三讀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應建置社宅申請登記平台,供符合申請資格民眾登記;而針對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各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例。
另外,各縣市政府在辦理都市計畫時,應衡酌人口及居住狀況畫設社宅用地。為確保租賃住宅市場公開透明,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每坪租金價格資訊;為促進屋主釋出空房,也增訂補助包租之金額不得少於代管的2.5倍。
《藥事法》及《藥害救濟法》修正案也於昨日完成三讀,修法後主管機關應掌握必要藥品供應情形,定期申報狀況;為強化穩定藥品供應,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得專案核准該藥品或其替代藥品之製造或輸入,適度調控藥品供應。
此外,為完善專案核准藥品規範,增訂重大需要時亦得申請專案核准特定藥品之製造或輸入;以及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納入適用藥害救濟制度,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