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2林縉明/台北報導

偏鄉久任獎金 僅6540教師領到

教團指條件限制多、誘因不足 籲開正式缺 教育部允引導落實合理編制、降低代理教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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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團認為,偏鄉久任獎金制度條件與限制多,且偏鄉多為代課老師、誘因不足,呼籲放寬認定及增開正式缺。圖為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去年底首度發放偏鄉學校教師久任獎金,金額依偏遠地區從7萬至15萬元,符合114年第1次發給久任獎金者共6540人。教育團體認為,現行制度以「同一學校連續服務年資」為基準,且偏鄉多為代課老師、誘因不足,呼籲放寬認定及增開正式教師缺。

 教育部自106年12月起施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訂定久任獎金制度,教師表現優良且連續服務滿8年、11年各發放一次,偏遠地區服務滿8年每人發放一次獎金7萬元、殊偏遠地區10萬元、極度偏遠地區15萬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偏鄉不論是正式或代理代課老師都缺,教師選擇偏鄉任教意願低,原因在於勞動待遇跟偏鄉條件。政府雖然透過久任獎金制度想要留住老師,但條件與限制多,若教師因個人或職務需求在偏遠學校間調動,年資須重新計算,實際能領到久任獎金的老師有限,誘因不足。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面對偏鄉教師荒,政府應該給予足夠老師,增加正式老師開缺名額;同時,推動偏鄉老師共聘制度,讓偏鄉鄰近學校共聘老師。他呼籲教育部,提升待遇跟開正式老師缺,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才能稍微舒緩偏鄉教師不足問題。

 立委劉書彬質疑,教育部每年投入40億元在偏鄉教育,卻仍讓國中偏鄉教師流動率長期高於一般學校兩倍,教育部應該誠實面對數字,重新定義「久任」,並重新調整教育治理與資源配置邏輯。

 教育部國教署回應,外界建議共聘制度、久任認定、年資計算及誘因機制等議題,將持續蒐集地方政府、教師團體及學校意見,滾動檢討制度設計,作為後續政策精進重要依據,回應偏鄉師資穩定與教育品質提升需求。

 國教署表示,未來將持續引導地方政府穩定釋出正式教師缺額,降低代理教師比例,強化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穩定性。另外,為使各地方政府合理規畫教師員額,並落實偏遠地區學校合理員額編制,國教署已於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納入教師員額控留比率及偏遠地區國中、小達成合理教師員額編制,積極改善偏鄉師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