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李貞秀今就職 白嗆綠雙標
綠委喊比照放棄越南籍的麥玉珍模式 內政部親送放棄申請表 白酸蔡能、賴卻不行
陸配李貞秀3日將宣誓就職立委,內政部2日援引《國籍法》,要求李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籍,並派員將申請表送至李的立法院辦公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則指前白委麥玉珍原本國籍也不是台灣,應該去問麥如何放棄國籍。不過,麥玉珍放棄的是越南國籍,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反批陳培瑜如此類比「非常荒謬、可笑」,嗆綠營別迴避《中華民國憲法》,也不要忘記《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院昨進行新會期報到,針對李貞秀身分,內政部重申,倘立委未於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即不符《國籍法》第20條的意旨,立法院自應依職權進行調查,如經查明立委不符《國籍法》第20條規定,立法院即應予以解職。
陳培瑜表示,民眾黨團有位本來國籍也不是台灣的立委叫做麥玉珍,如果麥是李貞秀的學姐,民眾黨團應該要去問麥,當時麥是怎麼放棄原來的國籍;至於現在李貞秀沒有辦法放棄,當然是民眾黨雙標,明明麥玉珍已放棄國籍,相關作法也很清楚,去中國網站就能取得放棄國籍的申請書,現在李是不敢做、不想做、不願意做,卻反過來甩鍋給台灣政府,非常荒謬。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則直接秀出「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並表示只有7、8頁要填寫,不必花10分鐘就可完成,「當一個合法合規的立委,有這麼困難嗎?」她並喊話李貞秀用行動為自己證明,不會背離台灣人民的利益。就在綠委指點後,內政部昨天下午也將「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達李貞秀國會辦公室。
陳智菡反批,原本中國大陸國籍者入籍到台灣後,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是現在官員竟昧於事實,完全錯誤採用不相干的法令進行解釋,「我覺得這些內政部官員真的要好好地、趕快回去看《憲法》及台灣法治架構」。
她也質疑,為何前總統蔡英文、前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時代認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沒有現在的問題,賴清德總統跟內政部長劉世芳卻變得有問題,「到底是誰的問題?」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說,陸配參政權是按照法律,法律要有可預測性、穩定性、適用標準普遍性,且陸配參政行之有年,現在之所以會有爭議,就是因賴總統與蔡政府對法律的解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