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5袁茵、郭羽倫/台北報導

官員拒答沒罰則 李貞秀嗆修法 劉世芳:密等以上文件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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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李貞秀4日出席立法院黨團記者會後受訪時,一度俏皮地吐舌頭。(劉宗龍攝)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已經宣誓就職,先前傳出有官員放話,行政院長卓榮泰等官員在立法院可以不必回答其質詢及索取資料。李貞秀4日表示,官員拒絕備詢,似乎沒有罰則,「這是不是該修法推動一下?」但內政部長劉世芳直接表態,已規範密等以上文件,都不能提供給李貞秀。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接受廣播節目訪問,針對李貞秀適用《國籍法》的情況表示,陸委會負責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條文賦予其參政權,但對於登記參選與任職,條例並無特殊規定,仍須回歸《選罷法》與《國籍法》。

 邱垂正指出,《國籍法》由內政部主管,對內政部的解釋與審認,尊重其權限。至於李申請放棄國籍資料是否足夠、是否符合要件,應由內政部及立法院認定為準。

 劉世芳昨接受專訪時指出,內政部不知道李貞秀佐證的證明真假;而無章戳的文件就是「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至於不具名官員表示,不必回答李的質詢及索資,劉世芳說,目前已知有些官員表達,如果有涉密的任何文件或公務,就盡量不去滿足李貞秀的需求,包括涉及個資部分。儘管自己尚未跟行政院長卓榮泰討論,但她已規範「凡密等以上都不能提供」。

 對此,李貞秀表示,目前還沒討論到這段落,但基本原則就是依法合憲,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且自己也有上網查詢,倘若政府官員拒絕立委質詢,好像沒有罰則,只可以去監察院檢舉瀆職,所以是不是該修法?

 此外,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表達,「如果回歸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我們也是所謂的中國人」。李貞秀認為,鄭所謂的中國人一定是台灣人,也就是大家都理解的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不叫中國人嗎?不然叫什麼?我自己是這麼看,但還是要由鄭麗文自己解釋,我個人就是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