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5羅亦晽╱花蓮報導

花蓮堰塞湖洪災釀禍 藍再告中央4首長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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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吳建志(中)、縣議員林正福(左)、吳東昇(右)4日前往花蓮地檢署,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釀災一事,告發中央防災7部會首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及廢弛職務等罪責。(羅亦晽攝)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釀19死、5失聯,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認為防災權責屬中央,可預見嚴重災情卻應作為而不作為,涉犯過失致死及廢弛職務等罪,繼上月底北上告發內政部長劉世芳、農業部長陳駿季、經濟部長龔明鑫,4日再到花蓮地檢署,對國防部長顧立雄、衛福部長石崇良、原民會主委曾智永、交通部長陳世凱等4人提告,強調此舉非政治操作而是釐清責任。

 花蓮縣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吳建志昨指出,光復鄉洪災並非不可預測,而是可避免的人禍。中央已掌握災害的風險評估、會議紀錄、警戒機制到工程能力等資訊,同時也具備時間、工具與法定權限因應,卻選擇不作為。

 他認為,中央單位明知堰塞湖風險存在,卻把原本專業團隊建議的撤離方案,草率改成垂直避難,誤導民眾原地避難,痛批執政黨拿人民的生命承擔自己錯誤的判斷,且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當地方政府無法因應重大災害時,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介入、指揮與協助,但實際作為卻明顯不足。

 吳建志表示,昨依法告發對象並非基層人員,而是具決策權限的中央部會首長,包括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原民會、國防部、交通部及衛福部,強調核心理由就是「依法應作為卻未作為」。

 他說,黨團1月28日雖赴北檢告發劉世芳、陳駿季、龔明鑫等3人,昨天再度到花蓮地檢署告發其他4人,原因並非政治攻防,而是希望能釐清各部會權屬責任並還原真相,強調天災雖無法選擇,但人禍與失職必須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