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吸金14億 好樂貸主嫌遭求重刑
公信科技、鼎佑暘公司實際負責人楊智淵成立P2P網路借貸平台「好樂貸」,推高投報率吸引有「小許瑋甯」之稱的啦啦隊成員謝凱蒂等人投資,因投資、還款率不佳轉以「後金補前金」的方式吸金,並將投資收進私人口袋,自民國108年至113年間吸金高達14億5828萬餘元,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並建請對楊智淵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好樂貸自108年推出「100%風險保護,若產生違約平台將全額購回債權」等保證還本的話術,以14%至16%的高年投資報酬率吸引民眾投資借貸,成為台灣第二大P2P的網路借貸平台,初期確實有如期操作協助民眾P2P投資借貸、還款。
112年5月間爆發Im.B事件爆發,引發投資人恐慌,楊智淵等人為了持續吸金,以假會員充高借貸人的投資金額、人數,誘騙其他投資人加入借貸,並在之後因還款率不佳、付不出本息,再用空殼公司向放款公司借貸2300萬元,拿去支付投資人本息。
同年10月,因金管會要求P2P業者不能處理金流移轉,好樂貸宣稱將與空殼公司鼎佑暘建立長期合作關係,讓投資人誤信鼎佑暘是獨立的第三方金流公司,再以微薄財產設定債權矇騙查核的律師,卻把民眾的投資收入私人口袋,直到隔年好樂貸接完最後一案後,發不出先前曾投資借貸的民眾本金與利息、陸續報案處理,騙局才東窗事發。自108年至113年間吸金高達14億5828萬餘元。
檢方審酌楊智淵為主謀核心地位,雖偵查時坦承犯行,卻一開始將責任推卸給同案被告,直到偵查後才願意和盤托出,仍不願交代贓款流向,害多數被害人求償無門,依《銀行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並對楊智淵求處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