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1鄭任南/綜合報導

美最高法院判決 川普對等關稅違法

image
圖為美國港口。(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日公布裁決結果,認定川普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實施的相關大規模關稅措施缺乏明確法律授權。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日10時(台灣時間20日晚間11時)就美國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徵收對等關稅發布判決,裁定這項關稅違法。川普日前接受《紐約時報》專訪時暗示,法官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有權力限制他的國內政策議程,若最高法院推翻他根據IEEPA發布的關稅,他可以將其重新包裝為「許可費」(licensing fees)。

 美國財長貝森特1月8日曾表示,無論法院的裁決如何,政府都擁有替代的法律途徑來維持其貿易議程。他援引1962年《貿易擴張法》與1974年《貿易法》中賦予總統對進口關稅廣泛權力的多項條款表示:「我們可以用301條款、232條款、122條款重建完全相同的關稅結構。」貝森特稱,「毫無疑問,我們有能力在總收入方面繼續維持大致相同水準的關稅徵收。」但他也坦承,若敗訴,川普總統將失去利用關稅做為維護國安,或是運用談判籌碼的靈活性。

 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影響川普推動的兩類關稅:其一是針對世界各國徵收的對等關稅,其二是對來自加拿大、墨西哥和大陸部分進口商品加徵的「芬太尼關稅」。貝森特談到後者說,相關措施迫使大陸及加、墨回到談判桌,遏止了芬太尼走私。

 對川普而言,最高法院的裁決有勝訴、敗訴、和勝敗混合等三種可能結果。如何制定關稅向來是美國國會職權,若川普全面勝訴,將象徵行政部門未來可在未經國會同意下,以緊急狀態來大肆改變貿易條件。第二種可能裁決是政府全面敗訴。對數十萬計的美國進口商來說,勢必會藉此提出訴訟,要求政府退還他們已繳納、被判定不合法的關稅。外界認為,若真的要退還稅金,金額可能合計高達2000億美元。

 《日本經濟新聞》9日報導說,據估計,要求退還關稅的企業訴訟案件在過去一個月激增10倍,達到1000件。其中,日本企業提起訴訟約20件,包括川崎重工業、住友化學等。

 清華大學榮譽教授劉瑞華日前分析,美國最高法院最後宣判違法的機率非常高,主因是川普動用IEEPA向全球貿易夥伴課徵全面關稅,但該法案原本的用意是,如果美國和某些國家出現問題,美國總統可以使用緊急命令去做暫時處置。

 劉瑞華認為,IEEPA雖然規定可以使用關稅手段當成政策工具,目的是為讓美國總統可以藉此去達成想要和某些國家處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