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2羅亦晽/花蓮報導

鳳林警醉駕撞車 疑執勤中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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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1名王姓偵查佐2月28日晚間酒後駕車,疑似車速過快煞車不及追撞前方車輛,造成車頭全毀。(民眾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1名王姓偵查佐2月28日晚間酒後駕車,疑似車速過快煞車不及,追撞前方車輛,所幸無人傷亡。據悉,王員當天上班期間疑搭計程車外出聚餐飲酒,晚間7時下班後駕駛自有車輛北返發生事故,分局強調酒駕零容忍,除依法移送偵辦,同時也記大過處分並拔職務、調離現職,將追查是否有執行勤務中飲酒。

 花蓮縣鳳林鎮台9線221公里北上路段,前晚7時許發生1起車禍事故,1輛南往北直行的黑色車輛疑車速過快,追撞前方綠燈剛起步的白色車輛,由於撞擊力強大,黑車車頭全毀,白車後車廂嚴重凹陷。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發現黑車駕駛王員及遭撞車輛的58歲林姓駕駛、其妻李姓婦人均沒有受困,也無明顯外傷,經初步急救後送鳳榮醫院就醫治療。經查,王員酒測值為0.63mg/L、林男為0。

 據了解,30歲王員在鳳林警分局偵查隊服務約2年,前天有出勤預計晚間7時下班,他疑似在勤務期間搭計程車外出與友人聚餐飲酒,直到接近下班時間,先搭車返回分局簽退再自行開車北返回吉安住家,沒想到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遭撞的林男事後心有餘悸說,當時以為是被砂石車或大卡車撞上,沒想到肇事者竟然是警察,王員下車道歉時散發濃烈酒味,痛批王員「執法者竟然犯法」,酒駕根本如同謀殺。

 鳳林警分局長劉玉祥表示,王員酒測值已達刑責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分局也已記1大過處分,革除偵查佐職位、調離現職及調整服務地區,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勤務中飲酒情況,並追究相關幹部考核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