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期14年 兒少性侵追訴期應取消
民團提釋憲 8位大法官全出席
憲法法庭2日以「不公開說明會」方式,審理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釋憲案,現有8位大法官都出席,先前拒絕參與「違法評議」的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及楊惠欽也在說明會發言。說明會後,聲請釋憲的律師團在司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希望憲法法庭公開言詞辯論,邀集兒童心理學等專家提供意見,供大眾檢驗。
這起釋憲案主案1件、併案9件共10件聲請,其中有聲請人是少女時期被堂兄長期性侵,但因提告時超過《刑法》舊法的20年追訴期,檢方對加害者不起訴處分。
這些被害人分別委由律師主張,現行時效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及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請求大法官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昨以不公開說明會方式審理,通知聲請人、訴訟代理人、相關機關法務部說明,以及教授柯耀程、薛智仁等專家學者提供專業意見。
聲請釋憲的律師團在會後提出6大訴求,包括全體大法官進行審議,強化憲法法庭正當性,且進行公開言詞辯論審理,與社會大眾對話,注重倖存者隱私,允許陪伴者出庭;術業有專攻,邀請多元專家鑑定,立法院盡速審議新法,未成年不計入追訴權。
行政院會今年1月已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20歲前,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
暖暖Sunshine協會強調,透過427位倖存者調查顯示,30至40歲的壯年求助者中,其受害與求助之間的「沉默期」平均長達14年,且數據進一步發現,高達64%的倖存者對正式體制表現出排斥感,若缺乏親友支持,求助意願也相當低,在此情況下,國家又要求資源匱乏的兒少倖存者在有限期限內「及時」起訴,本質上是一種強人所難的制度失能。
暖暖Sunshine協會呼籲,除違憲宣告,更應針對民國95年前受舊制度排除的倖存者,研議實質的行政救濟或訴訟補救管道,不僅是對制度不公的補償,更是國家預示社會應共同負起性創傷復元責任的初始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