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交通違規累犯 3/31起強制上講習
交通部於道安講習新增特定違規累犯矯正防制班,針對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及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三類違規共11種樣態,一般駕駛1年違規3次、大車職業駕駛1年2次強制上講習,新制3月31日上路。
民國113年各車種24小時內死亡事故肇因,闖紅燈與未依規定減速同時為機車、大小型車十大肇因之一,另無號誌路口支線道未讓幹線道先行等未依路權行駛行為,則是機車第4大肇因,僅次分心和酒駕,事故致死率高。
交通部駕照管理3策略中,針對回訓制度改革,規畫道安講習新增矯正防制班,5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草案,為矯正對交通安全有重大危害的特定違規累犯駕駛行為,新增講習對象。
交通部表示,特定累犯違規樣態包括行經鐵路平交道不減速至15公里以下;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另包括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汙溼他人身體或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也在列。
交通部提到,一般駕駛1年內違規達3次、或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1年內違規2次應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草案預告7天,預計3月3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