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改善 北市室內停車場 身障核銷不便
為折抵優惠 須攜帶證件苦苦尋找管理室 停管處回應 可申請免銷單服務
持身心障礙停車證民眾在北市公有停車場能享有4小時免費停車優惠,議員陳宥丞發現,在平面格位,人工開單雖可即時辨識身分折抵,但是在室內公有停車場,身障朋友卻必須自行攜帶證件至管理室核銷,十分不便;他要求北市停管處應與北市社會局系統對接,透過車牌自動識別身分直接折抵停車費,降低身障朋友負擔。停管處回應,自行開車的身心障礙者可申請「C證免銷單直接進出場服務」。
北市近年致力發展智慧城市,透過科技改變生活,不過,陳宥丞表示,隨著公有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普及,整體朝向更便利的無人化管理時,卻遺漏最需要科技輔助的身障朋友。
陳宥丞指出,回歸身障停車優惠初衷是為了補償生理限制,落實障礙者移動平權,但現行規定,不僅沒有達到市長蔣萬安口中的智慧城市,反而提高身障朋友申請的移動成本,與社會福利初衷背道而馳。
他要求停管處在個資保護前提下,應與社會局系統對接,未來透過車牌辨識自動識別身分,並折抵4小時停車優惠,讓身障朋友不必再下車苦苦尋找停車管理室核銷,也減少人工核銷衍生的行政成本與管理負擔。
陳宥丞強調,北市身為首善之都,應率先在北北基桃跨域整合會議提案,將身障者停車折抵全面數位化,讓政策的善意不再受限,將智慧交通真正落實在每位身障朋友日常。
停管處管理科長李杰儒回應,為提供身障者於所轄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停管處訂有「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障者停車優惠規範」,提供身障者臨停或月票等不同停車模式的價格優惠。
他說,依「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範,身障者停車專用識別證應於駕駛本人識別證註記牌照車輛時使用,並由身障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障者本人時持用。
李杰儒強調,停管處基於規範,於所轄設有柵欄機管制的公有室內、平面停車場,提供身障者停車優惠,但仍然必須查核相關證件及搭載身障者本人事實。為使自行開車的身障者更便利進出停車場,在停管處所轄的公有室內及平面停車場可申請「C證免銷單直接進出場服務」,減輕核銷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