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張登及

美襲委、伊 閃電戰還是持久戰?

名家專欄

image
(圖/路透)

 閃電戰與持久戰都是二戰時期知名的概念;閃電戰指技術條件絕對優勢的一方,對弱國發動出其不意的進攻,力圖最短期間使對手屈服、甚至完全滅國。所謂「最短期間」可能是幾小時或幾天。如果對手幅員較廣、稍具實力,也可以是「4個星期、3個月」;但首戰必彰顯強弱分明、勝負已定之大勢。至於敵投降與否,只是「識時務」的問題。與此相反,持久戰顯然是技術條件弱勢一方,依憑幅員縱深、民心士氣、盟友援助等因素,不倉促進行主力對決,轉而實行進退機動、編裝彈性、消耗優勢之敵的長期鬥爭,待局勢有變,再爭取勝利。

 一段時間以來,各界多研判「川普主義」首重鞏固美洲勢力範圍,與高壓下的不對等利益交換。況且川普總統以批判前朝介入外國、師老兵疲而深獲「再偉大派」(MAGA)的支持,照說不應有出兵委內瑞拉與伊朗之舉。或者說,委國在美洲後院、戰力單薄、友盟遠水救不了近火,閃電抓補其總統馬杜洛,不算到「用兵」的標準。川普賦予代號「絕對決心」,怕是自己也沒料到,願開火抵抗的只有「古巴衛隊」;馬氏夫婦倉皇就範,而副總統羅德里格斯與執政黨要員們好像也很快屈服,使得華府不需煩惱承認2024年「敗選」的岡薩雷茲,或者扶植諾獎得主馬查多女士的問題。

 如果川普襲委只算「閃電行動」,稱不上「戰」,不算違反他不再海外大舉興師的承諾,則在美伊去核談判期間,以色列與美國白晝突襲炸死伊朗宗教領袖哈米尼與數十名文武高官,之後持續多波全面轟炸,僅保留現任總統裴澤斯基安與外長等人作為可以向美、以「無條件投降」的對象,則無疑突破了「川羅主義」的界線。此役事前嚴格守密、北約與海灣盟友俱不知情,以致伊軍報復時,鄰國不無怨言。而對興兵態度冷淡的英國與西班牙與認為「斬首」違法的法國與瑞士,有的雖只得稍加配合美軍「防禦性行動」,但與當年一同打擊海珊、阿富汗相較,盟友們對占盡優勢的閃電戰認可度低。這一點也與美國國內民調目前的趨勢相同,更說明美、以一旦決定攻伊,必須選擇「閃電戰」盡早促成伊朗「政權改變」,或至少逼迫政權殘餘奉表歸順,方能達成完全控制中東及其能源,中、俄地區代理人團滅的目標。

 不過攻伊之役多處撲朔迷離。例如究竟是美、以徹底滲透,乃能同時「斬首」多名伊方領導,還是以談判欺敵,誘使伊方鬆懈,乘其現身開會時一網打盡?此一決定是以方獲悉戰機臨時提議,還是兩方早已商定?完成「斬首」後,美方何以尚需其他打擊群馳援?為何考慮招請庫德武裝參戰?是否計畫將新宗教領袖一併斬首?戰爭目標是聲援民眾、政權更替、摧毀核能力與飛彈產線……連同川普與防長赫格賽斯多次表述不統一,則此役還是不是快如閃電,令全球市場擔憂。

 德國名將毛奇有言,沒有任何作戰計畫在接觸敵軍主力後仍無須改變。所以兵無常勢,川普團隊邊打邊改本不足奇。但如同美國建制派智庫「新美國安全研究中心」一位曾任共和黨前總統參選人馬侃外交顧問的作者評論,川普已偏離老布希時期形成的對外用兵「鮑爾原則」(Powell Doctrine)甚遠:目標與終點明確、成本應坦率評估、擁有相當民意與國際支持。

 或許在川普心目中,包括國際法,別的什麼「原則」都不重要。但羅德里格斯是否虛與委蛇,中東在期中選舉前是否能回復穩定,也就是兩場閃電戰能否達成目標,是不忘諾貝爾和平獎的川普的大考驗。(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