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林弘笙/台中報導

前鄉長涉貪棄保潛逃 檢併案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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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第一排左一)任內收回扣數百萬元,判刑18年6月定讞,但吳在民國112年出境未歸遭通緝,近日更審部分確定後,檢方併案通緝。(本報資料照片)

 前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任內藉工程採購收回扣數百萬元,依收受工程回扣等罪先判刑18年6月定讞,部分涉貪案件近日部分判決確定後,但吳卻早在交保後,於民國112年2月出境後棄保潛逃遭通緝,檢方近日就吳文忠更審判決確定部分,併案發布通緝。

 吳文忠於107年11月當選仁愛鄉長,為填補競選支出與個人債務缺口,與姪子張宏義及曾任司機的杜品宏聯手,向有意承攬鄉內工程的施姓廠商及李姓會計允諾,選前每交付100萬元,當選後即可取得約2000萬元工程額度,藉此陸續收賄逾600萬元。

 吳上任後依約分配標案,並透過杜品宏、施詎勝等白手套出面,以圍標或施壓公所人員配合指定廠商等方式介入標案運作,向得標廠商按標案金額抽取5%至15%回扣。另對於前任鄉長任內已完工,但尚未撥款工程,向廠商索取約5%賄款作為協助核撥工程款的對價。杜品宏同時以營造業者身分承攬公所10萬元以下小型工程,依約繳交10%回扣。

 吳文忠犯收受工程回扣等罪,台中高分院更審後,判刑18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犯數罪部分定讞、部分撤銷,歷經纏訟,最高法院113年8月駁回部分上訴確定,台中地檢署通知他到案執行,結果發現他在交保後出境未歸發布通緝。其他發回更審部分今年判決定讞後,台中高分院3月2日發交中檢執行,因吳早就棄保潛逃,檢方近日併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