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馬士頭款30日到期 美稱難展延
軍購特別預算將涵蓋向美增購之82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在順利簽署發價書後,明訂我方應於3月30日前繳交首期款,若未支應恐影響交貨期程。國防部戰規司司長黃文啓26日坦言,首期款交付將在4天後到期,他前一晚已聯繫美國安全合作局(DSCA)局長,對方表示「難以給予台灣延後付款的彈性」。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6日與財政委員會聯席,逐條審查3黨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其中國民黨版條文中規範,獲得美方正式發出的軍售發價書後,才能提出「+N」的第二階段特別條例審議。綠委呼籲在野黨,監督要合理,不能導致重要軍事裝備的籌獲困難;可以分階段,但不應分新的條例。
黃文啓中將在會中指出,台灣增購的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首期款項支付將在4天後到期,若錯過恐要延後至年底;他在前天也聯繫了美國安全合作局局長,對方表示難以給予台灣延後付款的彈性。因此,若條文中是以美方「知會國會」作為界線或許還有彈性,但若是以取得發價書為準,恐造成相關程序無法完備。
國防部長顧立雄也接續表示,往例是國防部提出軍購計畫後經行政院核定,若此時美方已知會國會便列入公開預算;反之則列機密預算,並接續由立法院審議。也因為取得發價書後就立即涉及簽署、首期款支付,若特別條例改為取得發價書,等同來不及審查預算。他指出「只要看到發價書就能通過預算,我認為這樣反而弱化立法院的監督功能,而非強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