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監性騷學生會促重調查 台大承諾涉案人不再任職
國立台灣大學舍監涉嫌猥褻、性騷擾女學生案,台北地院日前依跟騷法判刑有期徒刑7個月。台大學生會昨天陪同受害女學生出面,要求台大停止上訴、重啟調查,並應解除該舍監一切職;台大回應,為保障學生權益並符合勞動法規,該員將不再任職於學校。
台大民國111年爆發女舍監性騷擾女學生案,日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個月。受害學生與台大學生會昨協同新北市議員黃淑君、立委張雅琳、伍麗華舉行記者會,抨擊校方執意以「本案已調查完成,不再予以受理」為理由,持續二度傷害,並以行政手段阻撓受害人救濟。
此案還衍生教育部前次長葉丙成涉洩漏性平案當事人個資,引發軒然大波後請辭下台。學生會批評,葉丙成濫用職權洩漏性平案當事人個資,已被相關主管機關裁罰,要求台大與教育部停止互相推諉責任歸屬,應提出具體防範措施,避免再次發生相同事件,也請葉丙成尊重裁罰結果,停止訴願,並接受監察院調查。
學生會要求,台大應即刻停止濫用行政權力,參酌行政和刑事判決結果,重新展開性平會調查,還給學生一個安全的校園。
台大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宣判後獲悉結果,立刻召開相關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為保障學生權益並符合勞動法規,該員將不再任職於學校。
教育部回應,今年3月26日召開性平會決議,台大未依法院判決補正組織程序,應立即重啟調查,且此決議依法視同該校性平會決議,台大應即配合辦理。教育部強調,台大後續若未落實執行,將違失納入學校評鑑、扣減獎補助或行政考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