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震撼彈攻堅 陸毒船7人起訴
海巡署基隆查緝隊去年12月在彭佳嶼西北方64海浬處,發現懸掛馬來西亞國旗的大陸貨輪企圖走私毒品,海巡特勤隊施放震撼彈強行登船,當場查扣333公斤多第二級毒品大麻花,並逮捕60歲陳姓船長等7名犯嫌。基隆地檢署3月31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運輸二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的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起訴7人。
專案小組指出,陳姓船長去年11月初駕駛「新正和168號」貨輪從大陸福建省平潭港啟航,先駛至越南外海從不明船舶接收大麻,再航向台灣西北方公海準備將毒品交給接駁船隻。去年12月海巡署派出巡防艇守候30小時,發現該貨輪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IS顯示為中華民國籍,船尾卻懸掛馬來西亞國旗,明顯不符船舶法令航行時應懸掛船籍國國旗規定,規避查緝意圖明顯。海巡艇數次廣播要求停航,貨輪卻蛇行拒檢並與海巡艇發生碰撞。
海巡特勤隊隨即施放震撼彈等低致命性彈藥,瓦解船員抵抗意志後立即強行登檢,控制船員後,海巡人員在船上雜物間發現19個麻布袋,內裝有打印「DOPE」字樣的真空包裝大麻花共590包。經清點總重達333.507公斤,估計市價高達6.67億元台幣,可供約111萬人次施用。
陳姓船長向專案人員供稱,他收取1萬3000元人民幣負責運送毒品,其餘6名船員可獲4000至5000元人民幣報酬,並聲稱要載運砂石,但實際上船上空無一物。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等7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運輸二級毒品罪、《懲治走私條例》的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日前偵結起訴7人。海巡署偵防分署則在1日舉行聯合記者會說明查緝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