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李文正/台北報導

六根不淨 名剎住持吞7千萬香油錢

拿公款投資、放貸還開電視台 檢痛批滿口佛理而利慾薰心 起訴求處重刑

image
北投慈航寺住持釋常禪侵占寺廟公款7044多萬遭起訴。圖為士林地檢署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北投區名剎「慈航寺」住持釋常禪,長期利用管理寺廟財務之便,自民國107年起,將信眾捐獻的油香錢、塔位及點燈收入視為私人財物,指示會計資金挪作他用,或轉入他的個人帳戶,作為個人放貸與投資之用,前後侵吞逾7000萬元公款,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檢察官痛批釋常禪利慾薰心,且至今未繳回犯罪所得,9日依公益侵占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75歲釋常禪自民國95年起擔任慈航寺的住持兼管理人,綜理慈航寺財務與事務,依《監督寺廟條例》及慈航寺的組織章程,住持除了宣揚教義或興辦公益事業,不能擅自動用寺廟財產,且收支盈餘也嚴禁轉入私人名義下。檢方清查資金流,發現釋常禪自107年1月至114年3月,先後指示賴姓會計將公款9123萬多元,分批匯入他個人名下的陽信銀行帳戶,從中接續挪用高達7044萬6105元。

 其中,釋常禪在112年3月為支應與友人合夥的期貨投資方案,挪用1500萬元借給郭姓友人支付投資費用,並將公款匯往指定帳戶。同年6月,他為了投資電視台,以借貸與投資名義,挪用2000萬元支付給相關公司。他與王姓友人簽署無償投資約定書,將這筆資金作為建置電視台及公司運作費用。

 除了商業投資,釋常禪還將公款轉作私人放款,自109年至113年間,出借公款給屏東東林苑及多名信徒,放貸金額總計高達上千萬元。另慈航寺在103年間進行屋頂防水工程,後續因為工程瑕疵獲得廠商協議退款。釋常禪明知該工程款項是由寺廟公款支付,廠商理應將5萬6000元的瑕疵退款歸還慈航寺,他卻直接指示廠商將該筆款項匯入他的私人帳戶,侵占入己。

 檢方偵結起訴前,釋常禪未繳回任何犯罪所得,檢察官痛批,釋常禪身為寺廟住持,本應清心寡欲,為公益及眾多信徒的信仰服務,並審慎管理公款,卻滿口佛理而利慾薰心,將信眾供養視為個人金庫,中飽私囊,惡性不小。昨偵結依刑法公益侵占罪起訴,並聲請沒收已扣押財產,包括其名下總值逾千萬元的多張儲蓄型保單,以及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屏東縣的3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