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3謝明俊/苗栗報導

洩鋰電池技術給陸企 長春化工2前主管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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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化工是國內知名化工廠商,在苗栗市及大陸東北等地區都有設廠,獨門開發的鋰電池包箔材料及技術,是全世界占比第一的大陸「寧德時代」所使用的鋰電池安全包膜重要供應商。(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前三大石化集團「長春化工」劉姓、卓姓前課長,涉嫌長期洩漏公司獨家研發的鋰電池包箔技術給陸企廣東「盈華電子」公司,2人並先後被挖角跳槽盈華公司任職,苗栗地檢署已依《營業祕密法》、《著作權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起訴2人。

 長春化工是國內知名廠商,在苗栗市及大陸東北等地區都有設廠,長春獨門開發的鋰電池包箔材料及技術,是全世界占比第一的大陸「寧德時代」所使用的鋰電池安全包膜重要供應商,長春化工靠著這項獨門技術,在台灣化工業普遍不景氣時,仍維持相當亮眼的營運績效,長春化工指稱這項獨門技術遭竊,造成的商業損失難以估算。

 長春化工在1年多前發現卓姓、劉姓2名前課長涉嫌竊走公司鋰電池包箔等重要技術,外洩給大陸廣東盈華電子公司,事後陸續離職轉任盈華電子,長春化工向苗栗縣調查站提告,並由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吳珈維指揮偵辦。

 檢調查出,劉男、卓男2人均為長春化工前課長,2人涉嫌分別自民國107年、111年,至113年12月間,將長春公司的鋰電池包箔材料及技術等營業祕密,包括生產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等資訊,透過2人在長春公司公用電子信箱寄至其私人電子信箱、儲存在手機內,再以通訊軟體微信傳送洩漏給大陸廣東盈華電子公司人士,洩漏營業祕密並侵害長春化工的著作財產權。

 卓男自長春化工離職後,先跳槽至盈華公司,112年8月再挖角劉男到盈華公司任職,劉男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台設立辦事處,違法為盈華從事業務,並洩漏前東家的營業祕密給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