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就罰 港最嚴禁煙令上路
公眾場所持有沒抽同樣違法 無首違免罰 遊客不豁免
香港4月30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草本煙和加熱煙),即使只是隨身攜帶沒有吸食,同樣違法。一旦被查獲,最低罰款3000(港元,下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約新台幣20萬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明確表示,沒有過渡期,沒有「首違免罰」,旅客也無豁免。
根據香港《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對持有不多於5個煙彈、5毫升煙油、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的,衛生署控煙酒辦會向違法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3000元。如果當事人未能或拒絕提供身份證明檔、故意妨礙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等,最高可被罰1萬港元。若數量多於上述標準,一經循簡易程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消息,香港衛生署表示,4月30日起即嚴格執法,沒有設置過渡期,也不存在「首次違規先警告、後罰款」的教育機制。對於訪港旅客會一視同仁,不會因為遊客身分而豁免。
報導稱,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執法過程中不會事先警告。若有人在禁煙區吸食另類吸煙產品,會同時因「在禁煙區吸煙」和「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煙」,被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
報導指出,近年來,香港持續升級控煙措施,並提出打造「無煙香港」的願景。早在4年前,香港就已經禁止電子煙的進口和銷售。這次新規是在原有基礎上的進一步收緊:從禁止電子煙進口和銷售,延伸到公共場所全面禁止持有和使用。
香港衛生署表示,吸食加熱煙的人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發病率高出五成,中風風險也高出三成以上。電子煙的危害一點也不比傳統煙小。
香港特區政府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由於電子煙含有水果味,和傳統的香煙味道不一樣,這導致抽煙的人以及旁邊的人不覺得嚴重,可能認為電子煙毒性比較低,但這誤導了很多人。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表示,新措施將進一步堵截另類吸煙產品在社區出現的機會,預防另類吸煙產品成為新一代尼古丁上癮產品及吸毒工具。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同時建議:港府可把禁令延伸至在所有場所禁止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吸菸有害健康)。(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