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6王志偉/花蓮報導

花蓮 移動式科技執法 秒逮亂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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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保局運用「移動式科技執法」設備取締亂丟垃圾民眾,有駕駛人隨意丟垃圾被監視器拍下。(花蓮縣環保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為有效遏止民眾亂丟垃圾包等不當棄置廢棄物行為,花蓮縣環保局導入「移動式科技執法」設備,透過不定時、不定點機動布設高解析度監視器,近期短短9天內即拍下多起民眾騎機車或開車,隨手棄置寶特瓶、便當盒及家庭垃圾等違規行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部分偏僻空地、道路因人煙稀少,長期淪為民眾亂丟垃圾熱點,不僅影響市容景觀,也衝擊花蓮觀光形象。過去稽查常面臨無人看守、取證不易及難以確認違規者身分等問題,查處成效有限,因此自去年起對陳情頻率較高區域,陸續導入移動式監視設備,展開全天候監控,提升執法效率。

 以實際案例來看,環保局日前連續9天在花蓮市介壽一街架設移動式監視器,期間有效錄下多起民眾亂丟垃圾過程,不論是機車騎士或開車的駕駛人將寶特瓶、便當盒等廢棄物隨手丟棄路邊,都被高解析度鏡頭完整拍下,違規行為及車牌資訊清晰可辨,除強化違規行為蒐證力道,也成裁罰重要證據。

 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隨地亂丟垃圾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未來將持續擴大移動式監視器布設範圍,並對髒亂熱點滾動檢討。

 環保局也請民眾發揮正義感,共同維護花蓮潔淨環境,若發現亂丟垃圾等汙染環境行為,可提供包含清晰車牌在內的影像事證,向環保局舉發通報,查證屬實者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