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3 魏妤倩、翁瑞宏

引進公衛師 織補校園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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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系資料照)

 近年來,流感、COVID-19與腸病毒傳染病反覆流行已成常態,使校園長期承受群聚風險與反覆應變的行政壓力。此外,麻疹等高度傳染性疾病仍具突發威脅。實證指出,疫情爆發初期疫調每延遲一日,病毒暴露範圍將呈幾何級數擴大。這不僅考驗第一線的辨識能力,更仰賴即時疫調與接觸者追蹤,一旦延遲,疫情將難以遏制。

 校園作為高度密集且長時間互動的場域,本質上即屬公共衛生風險的敏感地帶。然而,現行校園防疫體系仍偏向個案處理與事後應變的臨床邏輯。此困境交織了教育與衛生體系分工、行政負荷與資訊整合不足等多重結構限制。其中最關鍵的缺口,在於長期缺乏具備流行病學能力的專業角色,導致校園難以建立穩定且一致的風險預警機制。在缺乏專業分析支撐下,校園防疫極易陷入「發生-應變-控制-再群聚」的無效循環。

 必須強調的是,防疫的關鍵不在於事後處理的速度,而在於是否具備前瞻的預警與監測能力。校園現下所缺乏的並非單一照護人力,而是一個能整合資料、主動判讀風險並轉化為防治策略的專業角色。公衛師的定位正在於此,讓校園防疫決策得以建立在扎實的公衛科學基礎之上。

 當我們將視角延伸,更會發現校園健康風險不僅限於法定傳染病。根據公衛師公會深入山地與偏鄉學校的防治實務觀察,由於基層家庭照顧資源與醫療可近性有限,校園仍長期存在如頭蝨等高度接觸性,但並非中央列管的群體健康沉痾。此類狀況雖非重大公衛危機,卻極易在學童間反覆交叉感染。這更凸顯了校園健康治理的根本核心:防疫,不只是處理突發疫情,而是能否建立長期且穩定的基礎群體健康管理能力。

 為避免校園防疫持續碎片化,修正《學校衛生法》已刻不容緩,政府應盡速修法,並同步推動以下3項制度性改革:

 一、法制對接與人力納編:修訂《學校衛生法》,將公衛師正式納入校園專業體系,與護理師、營養師共同構成完整的健康防護網。二、專業分工與試辦先行:優先於大型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試辦公衛師進駐制度,評估其對群聚阻斷與減輕行政負擔的實質效果。三、建立區域公衛支援系統:由地方政府統籌,建構跨校支援網絡與巡迴機制,強化中小型與偏鄉學校的防疫、環境評估與健康監測能力。

 群體健康風險已成常態,若制度仍停留在個案應變邏輯,校園防疫將持續承受被動壓力。在《學校衛生法》中補足公衛師的法制化定位,不只是制度優化,更是提升國家安全與校園健康韌性的關鍵補強。(作者魏妤倩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議題小組、翁瑞宏為北市公衛師公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