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6李忠一/宜蘭報導

宜蘭 自製包裹炸彈 重傷2人 偵結起訴 國民法官將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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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宜蘭發生包裹爆炸案,洪家姊弟因打開包裹遭炸重傷,警方迅速逮捕到涉案的吳姓男子。(警方提供/李忠一宜蘭傳真)

 宜蘭縣在今年農曆過年前發生駭人的包裹爆炸案,涉案的吳姓男子不滿投資失利,向朱男索討未果,竟透過網路學做火藥,以包裹炸彈恐嚇,卻造成朱男的2名家人重傷、失明,檢方以殺人未遂等罪偵結起訴,此案可判10年以上,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吳姓男子與朱姓男子是同事關係,民國112年間,朱男邀吳男共同投資放款事業,但因獲利不如預期,吳男向朱男索討投資的38萬元,但朱男回應無法取回全額投資款,讓吳男心生不滿。

 去年底,吳男上網搜尋火藥製作方式,今年1月透過網路訂購木盒,作為炸彈的外殼,吳男在頭城家中以電線、火藥等材料自製炸彈,並偽裝成包裹,包裹外寫有朱男的名字、地址,還加註「非本人勿拆」等文字。

 2月12日凌晨2時,吳男駕駛貨車將包裹送到朱男位於宜蘭市的家門外,朱男與母親洪婦、舅舅洪男同住,洪男早上看到包裹後聯繫朱男,因朱男預計在2月14日返家,遂將包裹放在自家2樓。

 14日上午11時,因朱男尚未返家,洪男遂帶著姊姊在2樓打開包裹,因觸動機關引爆,洪男前胸、上肢有多處撕裂傷、雙眼失明,洪婦的臉部、四肢、腹部有多處開放性傷口,家中的牆面、玻璃、家具等也受爆炸波及損毀。

 宜蘭警方逮捕吳男,檢方偵結起訴。檢方表示,吳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3項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殺人未遂等罪嫌,因涉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屬《國民法官法》案件,後續將行國民參與審判,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