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萬人持空屋 囤房大戶破千人
財資中心8日公布民國114年地方稅統計表,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因為房屋稅2.0,俗稱囤房稅2.0,在114年5月首次開徵,這是在開徵之後囤房大戶的動向首次曝光。根據財政部統計,114年度將近60萬人擁有空屋,其中有1043人是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
囤房稅2.0針對房屋稅進行大幅改革,除了民眾持有的非自住房屋改「全國總歸戶」外,針對持有多屋且未能有效利用者課徵較高的差別稅率,稅率在2%到4.8%之間。且對特定房屋適用較低的稅率,例如出租並且申報租賃所得達一定標準、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建商2年內的餘屋。
因此,在計算全國非自住的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籍統計時,非自住房屋計算必須是完全1人持有的房屋,排除地下室,像是停車空間、防空避難室等。同時,在囤房稅2.0實施之後,房屋出租申報所得達一定水準者、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建商2年內的餘屋都不會被計入,顯現的就是沒有登記戶籍、房屋閒置、低度利用才會計算到,等於持有空屋、囤空屋者大現形。
以個人的部分來看,全國有59萬9193人擁有空屋,持有5戶以上的多屋者有8388人,占1.4%、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仍超過千人,為1043人,占比為0.17%。財政部官員強調,雖然擁有10戶以上的大戶仍有千人,但是相較於113年來說,持有10戶以上的大戶有1519人,已經有大幅減少,顯示實施囤房稅2.0仍具效果。
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持有的空屋一起計算的家戶來看,有56萬8255戶是持有非自用房屋的家庭,擁有5戶以上的家庭有1萬1723戶,占比2.06%;而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家庭也有1408戶,占比0.25%。
財政部同時公布,115年房屋稅課徵的統計結果,開徵件數有974.6萬件,稅額1037.1億元,年增11.1萬件與34.3億元。其中非自住又低度利用、閒置的房屋有111.7萬件,較114年減少約2萬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