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林偉信/台北報導

三中案20年 馬英九無罪確定

綠營告發到偵查起訴、8年纏訟終落幕 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妻及岳父無罪定讞

image
三中案歷經近20年的司法調查與審理,終告定讞,前總統馬英九等5人無罪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備受矚目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賤賣黨產的「三中案」,從綠營告發後,經歷長達近20年的司法調查、法院審理,終告落幕。最高法院8日認定無法證明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犯行,判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同案被告前立委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等5人無罪確定;蔡正元則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中央黨部大樓,隔年11月24日,時任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立法院黨團總召、立委柯建銘等人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賤賣三中」,質疑脫產內幕重重,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背信、侵占。

 95年起最高檢特偵組歷經8年偵查,103年8月以「查無不法事證」將案件簽結。106年8月,民進黨二度執政後隔年,北檢接獲民眾告發,指蔡正元侵吞中影1億7000萬元資產,96年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也提出告發,北檢重新偵查後,認為馬英九涉嫌賤賣中影、中廣及舊中央黨部大樓等,讓國民黨損失72億餘元,107年7月10日起訴三中案,還有蔡正元夫妻及岳父涉侵占中影公款及洗錢案。

 檢方起訴重批馬、張、汪3人相互推諉,機關用盡,力謀脫罪,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10年一審判決馬、張、汪,蔡妻洪菱霙及岳父洪信行5人無罪,僅蔡正元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反《商會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114年二審認為,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仍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但蔡正元業務侵占判刑3年6月確定,違反《商會法》部分,仍判6月刑。檢方針對5名被告無罪部分全上訴,蔡也提上訴,最高法院昨判決駁回,全案確定。本案二審時,蔡正元已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此部分去年底確定後,他已入獄服刑。

 三中案從綠營人士告發到偵查、起訴、8年纏訟,經歷長達近20年的司法調查與審理程序,終告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