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重新定義什麼是政績
習近平要求「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日前進一步提出「政績要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並將這項要求與地方領導班子換屆連結。這不只是中共內部的思想教育;若放在「十五五」開局、大陸經濟轉型、地方債務與房地產調整的背景下觀察,可以看到,中共正在重新定義什麼叫做政績。
實踐 人民 歷史 三重檢驗
中共固然是一黨體制,但重視治理績效。改革開放四十多年,大陸地方政府競相招商、建設、追求GDP,形成一套相當鮮明的地方發展競爭模式,這套模式曾經非常成功。
大陸過去流行一句話:「數字出官、官出數字」,GDP成長快、招商多、城市建設漂亮、大型工程上馬,代表地方主官有能力、有政績。幹部為了升遷相互競爭,城市為了發展彼此競爭,形成強大的投資與建設動力,成為中國經濟快速成長的制度因素。但同一套制度在不同發展階段,當年多修一條路、多蓋一座新城、多成立一個開發區,就能帶來新的投資與就業;但人口結構改變、房地產進入調整期、地方財政壓力增加後,就變成治理的負擔。
地方債務、重複建設、閒置園區、形象工程,背後都和政績評價有關。這正是習近平反覆強調「正確政績觀」的緣由。他提出政績要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三重檢驗,是在改變地方幹部偏重短期、數字與工程的政績邏輯。
高速公路通車固然是政績;但若長期沒有足夠車流,地方政府還要負擔龐大債務,就未必是好政績。一座新城蓋得氣派,可以增加投資與GDP;但如果人沒有進來、產業沒有進來,空城反而是財政負擔,同樣不能算成功。
但好的治理不像大型工程那麼容易被看見。改善基層醫療、老人照護、教育品質、居民收入,甚至修復生態環境,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才能看到結果;降低地方債務、處理房地產風險,更可能意味著短期投資數字不好看。過去如果幹部升遷過度依靠可量化的經濟指標,就容易出現「前任留下政績、後任負責還債」的問題。
正確政績觀 求國強民富
「正確政績觀」要處理的,不只是官員思想,而是官員激勵機制。如果幹部考核仍然主要看投資、GDP、重大工程與招商數字,再多要求「為人民服務」,最後仍可能回到舊路;如果幹部評價開始更加重視地方債務、居民所得、公共服務、就業品質、生態與長期財政能力,那麼地方政府行為才會真正改變,這也是觀察「十五五」期間大陸地方治理的一個重要指標。
過去大陸的發展,是中央提出方向、地方競爭執行。這套體制的力量在迅速動員地方政府投入發展;風險也在於地方為了完成中央目標與追求政績,容易層層加碼。防止內捲式競爭、整治地方保護主義、化解地方債務、反對形象工程,背後都和政績觀的調整有關。這代表中共正在從「比誰發展得快」,逐步轉向「比誰發展得好」。
過去地方官員最容易交出的成績單,是蓋了多少路、引進多少投資、GDP增加多少;但未來更重要的是,居民收入有沒有提高、公共服務有沒有改善、產業能不能永續、地方財政能不能維持健康,留給後人的是資產還是債務。這也是從「國強」走向「國強民富」不能迴避的一步。
「正確政績觀」最後能不能落實,仍要看執行。中央可以要求幹部不要追求短期政績,但地方財政如果仍然依賴土地、投資與建設;幹部考核如果仍然偏好立即可見的成果;上級政府如果仍然層層下達量化指標,地方官員就很難完全擺脫舊有邏輯。
對台灣而言,這制度經驗仍有值得借鏡之處。任何人都會受到短期誘因的影響,但對政治人物與政黨而言,看不到掌聲、具長期效益的工作往往更重要。「正確政績觀」觸及基本的治理問題:好政府不能只求一日的掌聲,卻把成本留給下一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