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陳志賢、呂昭隆/台北報導

高金素梅涉案 律師爆國安監聽14年

批檢調蒐證程序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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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右)涉嫌詐領助理費、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及詐領某協會補助款等案件,2月13日複訊後以10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院審理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1日傳喚高金素梅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張的律師團當庭爆料,國安局自民國102年起以「國安監聽」名義對高金素梅進行長達14年監聽,檢調今年竟辦起貪汙案,缺乏合理法源依據,批評檢調蒐證程序有疑義,質疑證據不合法,監聽譯文的證據能力有爭執。承審法官已將律師主張列入爭點範圍。國安局表示,不對個案評論。

 據了解,檢調單位並未監聽立委高金素梅,但對涉案助理幕僚有依法監聽。

 張俊傑的委任律師李岳洋說,國安局對高金素梅案相關被告自102年即開始監聽,至今年才以貪汙罪名搜索、約談高金素梅。調查局國安站發動偵辦前,特別函詢國安局確認監聽譯文具備證據能力,因此向合議庭聲請調閱台灣高等法院許可本案監聽合法的公函等相關資料。

 張的另1位律師洪維駿指出,今年2月10日檢調偵辦本案提示大批監聽譯文給共犯,依法律規定,國安監聽證據應僅使用於「國家安全預警」之用,且監聽一段時日後,有定期回報義務,質疑從14年前開始監聽,經監聽10餘年後,才蒐集到貪汙證據而查辦?對2名律師的主張,合議庭承審受命法官林承歆已列入準備審理前的爭點之內。

 北院昨傳喚張俊傑、高金的公費助理林怡君、吳素卿3名被告。張否認涉犯貪汙罪,其餘包括違法進口快篩、詐領國營事業補助款、成立公司驗資不實等被訴犯行均認罪。

 張俊傑辯稱,他不認識高金的弟媳劉沛穎,不知她是人頭助理,且助理薪酬均用於辦公室相關支出,沒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的犯意。

 北檢起訴指控,高金素梅與張俊傑涉嫌安排人頭長期詐領公費助理薪酬涉貪。另高金素梅、張俊傑民國111年指示提供人頭名單,以每人進口100劑方式,化整為零將大陸製快篩試劑輸入台灣,提供原民團體、候選人使用,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

 此外,張俊傑還被訴涉利用擔任「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實際負責人機會,自104年至107年以辦理原民文化、教育活動名義,多次向原民會和台電、中油申請活動補助,卻實際未舉辦活動或透過廠商開出不實發票,涉嫌詐欺罪。事後張俊傑借用女兒帳戶,把補助款挪為私用,涉嫌洗錢。北檢起訴高金、張俊傑共24人,並對高金求刑12年6月、張求刑16年。張俊傑等23人已完成準備程序,並有多人對違法進口快篩認罪,法官定10月27日下午傳喚高金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