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壓槽化線免罰 跨越才違規
微電車出租 沒保強制險可罰1200元
台南仁德太子路日前許多車輛輪胎壓到槽化線,檢舉一天破百件惹民怨,立委林俊憲要求定調違規標準。交通部函釋,法規所指「跨越」是車輛一部分或全部從標線一側跨越至另一側,等同輪胎壓槽化線免罰,但仍由警方視個案判斷。第一線執法單位已收到公告,將依此原則取締。
現行規定,車輛於一般道路跨越槽化線,可罰900至1800元罰鍰,高快速公路則可罰3000至6000元罰鍰。林俊憲6月指出,昔法院判決儘管輪胎壓到槽化線,有4分之3車體留在車道就不算違規,與交通部的「壓到就算違規」定義不同。
交通部發函解釋,道交條例中「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指的跨越是車輛的一部分或全部,由標線一側跨越到另一側的行為。意指單純壓到槽化線,不等於跨越,但仍宜由舉發機關依個案事實認定。
交通部補充,像國道車輛前往匝道時,突有其他車輛自另側車道跨越槽化線切入匝道,很明顯就是跨越,交通部與內政部訂有槽化線設置方式,已函文請各道路主管機關,針對違規爭議較多之處,視需求優先檢討合理範圍。
另外,全台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約42.7萬輛,交通部考量微電車已納管、須保強制險,且已出現租車情形,不少景點提供微電車出租,讓旅客輕鬆遊景點,近日修正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規定出租人應揭示已投保強制險、租借前教導車輛操作方法,強化租借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保障,即日起生效。
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正進一步將相關要求納入定型化契約規範,督促業者落實租借前的安全教導義務,若業者未依規定執行,可處600至1200元罰鍰。


